南洋客属总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63页(415字)

新加坡客属华人同乡会。1923年汤湘霖等倡议成立。1926年开始修建会所,1928年底落成。1929年正式成立。首届会长为*胡文,副会长为汤湘霖、蓝禹甸。1937年决定扩大组织,推动建立各地客属公会。1938年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来亚、印度尼西亚、暹罗(泰国)、缅甸等地代表100多人出席。日本占领新加坡时期停止活动。1948年8月召开特别大会,决定改名为新加坡南洋客属总会。1949年8月23日宣布使用新会名。1952年改选职员,胡文虎续任会长。下属28个社团。1954年张梦生继任会长。1955年李光耀任名誉法律顾问。1973年建成新会所。1980年卓济民继任会长。1981年起出版《客总会讯》(半年刊)。1982年起向家境贫寒的会员子女提供大专院校助学金。1983年拥有26个团体会员。第27届(1988—1989年度)会长曾良材,副会长何吉昌、廖基业、何焕生和蓝焌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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