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布鲁克与广东公司协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67页(368字)

沙捞越罗阇(白人统治者)查尔斯·布鲁克(Charles Brooke,1868—1917年在位)与邓恭叔创建的广东农业公司关于广东移民在沙捞越开辟垦殖区的协议。1901年3月5日签订。共15条。主要内容为:(1)沙捞越政府同意拨出拉让河地区供广东公司移民使用,但公司不得将土地出售或转让他人。(2)广东公司经沙捞越政府批准,可委任一名港主管理移民,处理小纠纷。(3)公司可在巫修建为上述移民服务的商店、仓库等。(4)政府对公司招募的每名农工给予5元津贴,以5000人为限。(5)除港主外,任何人不得在移民垦殖区内出售鸦片、酒或开设赌馆,不得收购移民生产的物品,也不得向移民出售商品。(6)如公司在一年内无法招募到500名农工,则此协议作废。据此协议建立的广东移民垦殖区遂称为*广东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