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河之光号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92页(214字)

1865年12月恒河之光号(Pride of the Ganges)*契约华工造反夺船事件。1865年12月8日,恒河之光号搭载240名男性华工、44名妇女和9名儿童,自黄埔港开往英属圭亚那。在途中,华工由于领到的预支银两不足,船上伙食恶劣等原因,心怀不满,遂于12月11日下午造反夺船。造反华工把船长和司帐员抛入海中,又强迫大副把船开往海南岛。到了海南岛后,全体华工登岸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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