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38页(611字)

旧译土着。荷兰文Inlanders,英文Natives。指原居住在印度尼西亚和来西亚境内的马来人和各族(Suku)人民及其后裔,不包括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移居该国并已世代繁衍,语言与生活习俗已被同化的华人、印度人、阿拉伯人和白种人后裔。起初是英、荷殖民者为实行分而治之政策而作此划分。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独立后仍沿用。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即规定“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必须由原住民公民担任”。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独立后,宪法保障原住民享有各种特权。原住民一词带有排他性。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政府在制定政治、经济、文教等一系列政策时,都对原住民与非原住民作不同的对待,已加入印度尼西亚或马来西亚国籍的非原住民,仍受到各种歧视。事实上,要严格区分原住民和非原住民是很困难的。1963年,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曾对此划分提出质疑,说:“原住民和非原住民并没有区别”,“我不承认印尼人民之间有原住民和非原住民的区别”。一些抱有种族主义思想的政党和领导人常以这种区别来推行排华政策,维护他们的利益。1984年3月,印度尼西亚苏哈托政府鉴于绝大多数华侨已成为印尼公民,为了利用印尼籍华人的资金和技术,消除种族纠纷,有利于加速推行全面同化华人政策,曾签署一九八四年第二十九号总统决定书,取消一九八〇年第十四号决定书中关于原住民和非原住民的提法,号召印尼各界不再使用这两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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