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商联总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88页(1045字)

菲律宾华侨华人工商界的最高机构,为无股份非营利的有限公司组织。创建于1954年3月29日。原称菲律宾华商联合总会,1956年改称菲华商联总会,简称商总。其章程几经修改,后来规定宗旨为:(1)协调全菲所有菲华工商团体的活动;维持彼此间的和谐关系;仲裁与解决其纠纷或歧见;促进彼此间的合作。(2)衷诚与菲律宾政府合作,支持政府的经济发展及其他种种方案。(3)致力促进菲华青年参与菲律宾大社会的活动,加速融合本地华人社会于菲律宾国家政治主体。(4)协助促进菲律宾工商业的发展与成长,鼓励对农业的投资以加速农村的发展。(5)协助、维护及增进其所有会员之福利,为其会员之繁荣与利益而努力。(6)搜集、翻译与研究影响其会员的法规,并引导其遵守此等法规,及鼓励纳税。(7)培养与巩固菲人与华人之间的和洽关系。(8)推进与维持教育、文化、体育、慈善与社会福利方案。商总成立后,为菲华社会做了许多实事。其中最重要的有:(1)成立初期,尽力团结各华侨社团,保护华侨的合法权利,与菲律宾政府交涉谈判涉及华侨利益的各种菲化方案。(2)调解菲华社会的各种商业(产权、合同等)纠纷。(3)全力支持菲律宾政府的多种经济与社会发展方案。(4)从事多种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如大力推行捐建农村校舍方案(迄今已捐献1200多座校舍于全菲各地),为贫民义诊赠药,每逢天灾(风灾、地震、水灾、火灾)时施赈救济,设立防火会与消防队等。(5)经常举办讲习会,邀请有关官员向华商讲解有关法令、规例,诸如最新的法律、条例,或工商业、劳工、税务法则等,以利一般华商知所遵循。(6)近年鼓励华文教育,每年举办暑期华文教育师资讲习会,协助促进华文教育师资水平的提高。1975年中菲建交后,商总未能顺应政治潮流的变化。1968年5月30日,*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加入商总为会员团体,但到1991年3月又宣布退出,致使商总的力量受到严重削弱。历任理事长有:杨启泰(1954—1962);蔡孝固(1962—1966);高祖儒(1966—1970;1981—1985);蔡文华(1970—1974);姚乃昆(1974—1976);郑溪(1976—1981);庄清泉(1985—1987);李永年(1987—1991);姚荣辉(1991—1993)。会址:6th Floor,Federation Center Building,Muelle de Binondo St.,Manila.参见商总悬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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