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华侨善举公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00页(372字)

菲律宾华侨、华人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慈善机构。1877年创立于尼拉。初名菲律宾中华总会善举公所。隶属于华侨甲必丹领导。1898年美国占领菲律宾后,废除华侨甲必丹制度,归中国驻菲律宾领事馆领导,易名为小吕宋华侨善举公所闽粤总会。1906年,由公所组织董事会自行管理,不再归领事馆领导。1932年改为菲律宾华侨善举公所,并沿用至今。为无股份及非营业性质的组织,纯以从事慈善、救济、教育及社会公益事业为宗旨。积极为菲律宾华侨、华人谋福利,举办各种慈善事业,开展各种有利于社会公益的活动。属下有菲律宾中华崇仁总医院、华侨义山、护士学校和华侨收容所。它们不仅为菲律宾华侨、华人服务,也为当地人民办了许多好事。如救济菲律宾的水、旱、火等自然灾害,救济贫童及孤寡老人,崇仁医院并派遣医疗队下乡义诊施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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