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华人械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828页(283字)

1854年新加坡闽、粤华人间发生的械斗。1853年小刀会在福建厦门起义(见闽南小刀会起义)失败后,约2万人逃往新加坡,获当地一部分潮州人同情和帮助,同时遭致部分福建人反对。5月5日,两派华人因小争端引起械斗,历时12天,并扩大到来亚柔佛等地。结果死400余人,伤者无数,约300间房屋被毁。500人被当局逮捕,其中6人被判死刑,64人被判服苦役,8人被驱逐回中国。11月,英国当局制订《改善公共治安法》,规定新加坡全体居民登记,华人私会党活动须在晚8时前结束,警察有权进入其活动场所。英国驻印度总督未批准此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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