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329页(4634字)
【生卒】:约前475—前395
【介绍】:
战国初期思想家,墨家学派创始人。姓墨名翟,鲁国人。曾作过宋国的大夫,在宋国活动时间较长。墨翟本人曾是一个个体劳动生产者,做过工匠,故有时自称“贱人”,有时自比为“宾萌”(农村依附的农民)。他是由工匠上升为知识分子的“士”,并成为墨家的创始人。墨子一生为实现其政治主张曾奔波于各诸侯国,受到楚、越等国的礼遇。楚王拟赠土地五百里,但为其所拒绝。关于墨子的思想渊源,据《淮南子·要略训》载:“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贪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说明墨子曾习儒学,但由于对儒学的繁琐礼仪、厚葬久丧等思想观点的不满,转而另辟蹊径,创立了与儒学相对的墨家学派。墨子是一位有开拓精神的文化巨匠,他反对儒家“述而不作”、“君子必古言古服”、“尊卑有序”“亲亲有等”的文化保守主义,企图以自己的亲身实践改变社会、改造人生,是中国文化史中唯一具有苦行色彩的一个学派,故《庄子·天下篇》称其多以裘褐为衣,以跂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不足为墨”。墨翟本人博通当时历史文化的典籍,他的弟子接受他的教育后,不但组成了一个思想统一的学派,而且成为一个组织严密的社团,参与当时各国的政治活动,严格遵守墨子的思想原则。社团的每个成员都能为实现其主张而“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墨子的学说在当时影响很大,是当时唯一可以与儒家相抗衡的学派,因而与儒家齐名,时称“儒墨显学”。现存《墨子》一书,其主要部分是墨翟本人的思想和活动的可靠记载,是由墨翟的弟子或再传弟子记录整理的。在人学思想方面,墨子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爱无差等”的“兼爱”说和建基于兼爱基础上的“贵义”论。并且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功利主义原则,并以此评论人类的社会生活和道德生活。此外,他还明确提出“强从事”的思想,主张充分发挥人事的作用。在天人关系上,坚信人的力量,而否认有天命的存在,认为有命论或命定论是“凶言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在人性论方面,提出“所染”说,否认善恶与生俱来,强调后天习染对人性形成的作用。墨子主张兼爱、非命,但同时又主张天志明鬼。认为天鬼有意志,能赏善罚恶。尽管天鬼在墨子眼中只是强迫人类从事道德生活的工具,但仍是他的思想体系中不可克服的矛盾,也是他的人学思想中的糟粕。
(1)论兼爱 “兼爱”不仅是墨子的伦理思想,同时也是他的人学思想的核心与前提,他把兼爱看成“仁者”所追求的最高道德理念。墨子的“兼爱”,首先强调爱人犹爱己。他说:“然则兼相爱,交相利之法将奈何哉?子墨子言: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这里的“兼爱”,就是把别人的国、家、身当作自己的国、家、身一样的同等对待,同等爱护。其次,墨子主张让天下所有的人都相亲相爱,以“兼相爱”达到“交相利”的目的。他说:“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这里墨子把“兼爱”作为消除强劫弱,众暴寡,富侮贫,贵傲贱的手段,含有反对等级歧视的意义。因为富侮贫,贵傲贱,诈欺愚,实际上出于等级的压迫。“兼爱”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社会道德,不仅反对等级歧视,而且反对大国侵略小国,强国压迫弱国。《墨子·非攻》是其兼爱说的具体应用。他说:“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为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墨子认为侵略战争,“贼灭天下之万民”,同样违背了兼爱的道德。再次,墨子强调“爱无差等”的思想。《墨子·兼爱下》载曰:“吾不识孝子之为亲度者,亦欲人爱利其亲与?意欲人之恶贼其亲与?以说观之,即欲人之爱利其亲也。然即吾恶先从事即得此?若我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爱利吾亲乎,意我先从事乎恶(贼)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这段话以孝做例子论述了“爱无差等”的思想。墨子认为,必须先爱别人的父母,然后别人方爱自己的父母。爱别人的父母,是使自己的父母得到保护的前提。所以作为一个孝子,爱别人的父母同爱自己的父母,不应有所分别。墨子讲的这种孝道,同儒家孝道是有区别的。孔孟主张爱有差等,即爱别人的父母同爱自己的父母要有先后亲疏的区别,而墨子则不赞成这种区别。墨子作为当时社会下层的代表,谴责了奴隶制的等级压迫和歧视,其“兼相爱”的道德观念,反映了刚刚从奴隶制的束缚下解脱出来的小生产者要求具有独立的社会地位的强烈愿望。不过,墨子的兼爱说,只反对奴隶制的等级歧视,并不反对等级制度。他承认等级差别的存在,但要求改善当时的等级关系,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进步的意义。但是,“兼爱”这种道德观念,在阶级社会中不可能成为现实。只要有等级差别的存在,就不可能实现“兼相爱”。所以墨子的兼爱说只能是一种幻想。
(2)论义利 墨子认为讲仁义必须与人们的实际利益结合起来。他说:“所谓贵良宝者,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壁、隋侯之珠、三棘六异,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宝也。今用义为政于国家,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三棘六异”,即三翮六翼,指九鼎。在这里,墨子以利人、利民为义,认为义与利是合一的,所以义乃天下之良宝。他还认为,义作为一种道德,必须“有力以劳人,有财以分人,有道以教人”,也就是说,讲义德必须给人以实际的利益,否则只是空谈。关于兼爱,墨子同样认为要给人以实际利益。他说:“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忠信相连,又示之以利,是以终身不厌,殁世而不倦”。“示之以利”是说,讲爱民,必须给人民以实际的利益。所以墨子宣传其兼爱说时,经常是“爱人”和“利人”并提,“兼相爱”和“交相利”互训。不仅如此,他认为发明创造某种机械是否有价值,也应该以是否利人为尺度。他说:“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可见,墨子的价值观是功利主义价值观。这种功得主义,是把百姓的实际利益置于第一位,不是宣扬个人利己主义。这是我国古代伦理学说的一个优良传统。当然,墨子所追求的“利”,说到底是当时小生产阶层的实际利益。但是,其义利合一说,同儒家所鼓吹的那种虚伪的超功利主义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3)非命说 墨子的“非命”说是驳斥“有命”说的。墨子提出了“言必有三表”的主张,即“本”、“原”、“用”三条标准,来明辨和力辟“有命”说的错误。其要点是:上观古代圣王之事,继乱世而治,并没有“命”;考察百姓耳闻目见之实情,从无闻见“命”之存在;“有命”说用之于国家人民的治理上,极为不利。墨子认为“有命”说是“暴王作之”。他们为了纵恣自己的淫欲,为遭受杀身亡国之祸推卸罪责,无不用“命该如此”来强辩。“有命”说又是一切怠惰者和惯于弄虚作假的人所喜欢道说的言辞。所以,墨子以为它是凶恶祸害产生的根源,不可不猛烈地驳斥。与“有命”说相反,墨子提出了“非命”说,认为人的富贵贫贱荣辱,国之安危治乱强弱,在力不在命,要依靠自身的强力从事。他说:“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这一切均取决于人的强力,去奋斗、去争取,而非“命”所决定。如果迷信“有命”,只能落得国家贫弱危乱以至灭亡,人们自己也会落得贱辱饥寒。墨子的“非命”说具有朴素唯物论的思想。
(4)当染说 《墨子》中有《所染》篇。其中讲的历史事件,有的出于墨子之后,证明此篇是墨子后学的着作。《吕氏春秋》有《当染》篇,与《墨子·所染》内容大同小异。这两篇文章开头都说:“子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这段话以素丝比喻人的品格,认为人的品质如同白丝一样,染于青则为青色,染于黄则为黄色,所染不同,其颜色亦不同。《所染》认为,古代的圣王明君,因其为贤相良臣的品性所染,所以能王天下、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相反,那些暴君、昏臣、由于被奸臣、恶人所染,结果国破身亡,为天下戮。所以一个国家能否得到治理,在于国君之所染。文中举了许多事例,如周武王染于姜太公和周公旦,这是染当;殷纣王染于崇侯、恶来等,这是染于不当。《墨子·所染》还说:“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义,淳谨畏令,则家日益,身日安,名日荣,处官得其理矣。其友皆好矜奋,创作比周,则家日损,身日危,名日辱,处官失其理矣。”这是说,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的好坏,同样生于所染,特别是受其老师和朋友的感染。墨子及其后学的这一观点,表明他们承认人没有与生俱来的善与恶,其善恶的品质是后天形成的,即人们所处的环境影响的结果。“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观点,同告子所说的“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是一致的。这是墨家人性论中的合理因素。
(5)论天志 墨子关于道德的来源,提出了“天志”说。他认为“天”或“上帝”是有意志、行赏罚的人格神,天有好恶,能“赏善罚暴”。“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墨子把天志看成是衡量人类行为善恶的规矩。墨子还认为,上天创造了日月星辰,春夏秋冬,赐给大地阳光雨露。从而使五谷麻丝得以成长,为人类提供了衣食之财,所以“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以善意行;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墨子的天志思想,反映了他把反映小生产者生活利益的道德观念归之于上帝的身上,反过来又借用上帝的权威来推行其仁义道德的说教。这是一种唯心主义道德观。这种道德观正是小生产者阶层经济上的分散性和政治上的软弱性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6)论鬼神 墨子不仅承认有上帝,而且也是一个有鬼论者。他提倡“明鬼”,目的也是想借助鬼神的威力来推行其道德说教,以消除社会的混乱。他说:“今者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墨子列举古代的传闻,以古代圣王注重祭祀及古籍的有关记述,证明鬼神之实有和灵验,批驳持无鬼论者的主张,这是墨子的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偏见。不过,墨子“明鬼”的真实意图是扬善抑恶,强调鬼神能赏贤罚暴,使人努力行“义”,处事谨慎,知所戒备,不敢为非作歹;行为不良者能改恶从善。这是积极可取的一面。墨子极力宣扬鬼神有赏贤罚暴的威力,谁伤害无辜,暴虐无道,鬼神必能罚之。他提出警告:鬼神是明察入微的,鬼神的诛伐是极其迅速,而且是无法逃脱的;尽管你倚仗人多力强、武器精良,也必然落得如夏桀殷纣的下场。墨子的有鬼论思想与其“天志”说一样,是其人学体系中的糟粕。尽管他企图用天志明鬼来加强他的兼爱交利的实施,并把天志明鬼作为一种形式,但毕竟是一种落后的形式,严重地影响了他的人学体系中的积极成分的作用,甚至导致其思想体系的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