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轻重》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38页(1401字)
《轻重》是《管子》一书中最后一组文章的总称。《轻重》原有19篇,现存16篇。《轻重》非管仲所着早成定论,但成于何时,尚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是战国时作品,有的认为写成于西汉,也有的认为是王莽时的着作。这组文章比较系统地论述了“轻重”理论。
“轻重”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中的一个经济范畴。“轻重”一词最早是指金属货币重量的轻重,以后又用来表现商品的价格。价格贵就是重,价格贱就是轻。轻重论就是研究商品货币的这种轻重关系以及封建政府控制商品货币流通的理论。
轻重论认为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的贵贱。“物多则贱,寡则贵”。造成物多、物寡的原因有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自然原因主要是天时。“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天时影响谷物的产量,丰年歉年收成多少不同,进入市场的谷物多少不同,从而影响供求关系,影响谷物价格。人为的原因比较复杂。人为的聚、散商品,都会造成市场上供求的变化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所以,轻重论认为“聚则重,散则轻”。轻重论还认为政府的政令可以影响商品价格的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如果政府征税期限短,农产品价格就下跌,期限越短,下跌的幅度越大。这是因为农民要在短期内取得货币,就要很快地把物资抛到市场求售,这就造成供给急剧增加,供过于求,价格迅速下跌。
轻重论还认为价格也影响供求,影响商品的流向。“重则见射,轻则见泄”。此地这种商品的价格高,就成为射利的目标,各地的商品就会涌至,供给增加;而价格贱,商品就会“泄”至别地,供给减少。商品的流向是从价格低处流至价格高处。“物重则至,轻则去”。
轻重论认为货币和谷物是市场上两种有决定意义的商品。“五谷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
轻重论者在对商品货币和市场的上述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封建政府控制经济,控制商品货币流通的政策和方法。其目的主要在于打出富商大贾,平抑物价,以及从市场上取得更多的收入。
轻重论认为必须坚持中央集权,不仅政治权力要集中,经济权力也要集中,“毋予人以壤,毋授人以财”。轻重论还特别重视封建政府政令的作用,依靠政令来增加国家收入。
轻重论主张“人君铸钱立币”,牢牢地控制货币的铸造权。同时,要控制住谷物。轻重论认为君主控制住币和谷,对市场进行调节,国内就可安定,“民力可得而尽也”。轻重论还主张由政府经营盐铁,垄断盐铁市场。此外,对妇女生产的纺织品,以及木材、皮革筋角羽毛竹箭等也都采取各种办法来控制。
封建官府在掌握了货币和这些物资后,就可以控制市场上物资的供求,使物价波动,在物价变化中,贱买贵卖,获得大利。
在对诸侯国之间的贸易上,轻重论主张采取“天下轻我重”的方针,以使物资不要外流,并以此来吸引别国物资流入本国。对本国出产的,而别国缺乏的产品(如盐),则高价推销。轻重论还主张通过贸易,使别国经济实力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