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44页(1713字)

【生卒】:718—780

【介绍】:

唐代中叶理财家。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县)人。年8岁,在唐玄宗封泰山时,向玄宗献颂,被称为神童,授太子正字。后做过几任地方官,很有政绩。安史之乱发生后,于唐肃宗至德二年(757)任度支郎中,兼侍御史,领江淮租庸事,开始从事理财工作。代宗大历十三年(778)为尚书左仆射,次年总管天下财赋。德宗立,于建中元年(780)被贬为忠州刺史,不久被赐死。

刘晏从事理财工作是在安史之乱发生以后,财政经济十分困难的时期。他在长达20年的理财工作中,做了不少改革,取得很大的成功。他没有着作留下来,他的经济思想都体现在他的理财实践中。

一、改革漕运。经过战乱,原来的漕运河道淤塞。刘晏亲自察看,组织疏通,恢复并改进了唐玄宗时宰相裴耀卿主持漕运所采取的分段运输法,即南船不入汴水,汴船不入黄河,河船不入渭水。在交接处建粮仓,粮食运到即卸船入仓,原船即回,等河道水情适于行船时再装船继续前进。刘晏改散装为袋装,以便于装卸。过三门峡,以前皆为陆运,刘晏改为水运。为了避免沉覆,他督造坚船和坚韧的纤索,基本上克服了翻船的危险,史书上记载“无斗升沉覆者”。在运送制度方面,原来由官府指派富户督运,督运人称为“船头”,所需劳力则征调沿途人民服徭役,对人民扰害极大。刘晏改为官运,由官府出优厚造价,建造坚固船只,派官军督运,所需劳力改由官府出钱雇工。这样,每年运至长安的漕粮不少于40万石,多时达110万石,“自是关中虽水旱,物不翔贵”。

二、改革榷盐。安史之乱后,唐政府实行榷盐制度,亭户生产出来的盐全部由盐官收购,官运官销。由于封建官僚机构效率低,费用大,贪污中饱严重,盐价由原来的每斗十钱,增至每斗一百一十钱,但财政收入增加并不多。同时,由于盐价增加过多,百姓买不起,多淡食,盐的销路也减少了。有的盐官采取摊派的办法,强迫认购,给广大人民造成极大的灾难。刘晏进行了改革,精简整顿了榷盐机构和人员,把官运官销,改为民制,官收,商运,商销。亭户生产的盐,由官府统购,加榷价卖给商人,任商人自由运销,没有销售地区的限制。刘晏还在离产盐区远而交通又不便的地区,实行常平盐制度。由官府运盐至这些地区,当缺盐或盐价过高时,“则减价鬻之”,这样,“官获其利,而民不乏盐”,“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

三、常平仓和救灾工作。刘晏恢复了常平仓,各州常平仓储粮常有三百万斛。在救灾工作中,他及时了解各地灾情,往往在灾情刚刚露头时,就采取措施,及时救灾。救灾的办法主要是,减免赋税,通过发放贷款、平粜粮食,收购某些农副产品等措施。扶助农民生产自救。

四、调剂市场供求和物价。刘晏为了调剂供求和物价,很重视及时掌握各地区的经济信息。为此,他改革了驿站,较快地掌握各地的物价和有关情况。因此,他能够按照各地“货殖低昂及它利害”,来“权万货之重轻”(《新唐书·刘晏传》),指挥各地官府商业机构吞吐货物,调节供求,使“国家获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资治通鉴》卷226)

此外,刘晏还很重视用人,选用的人“皆新进锐敏,尽当时之选。”(《新唐书·刘晏传》)他有一套严格的考核监督办法,所以他的部下,“人人勤职”,“虽数千里外,奉教令如目前”(《新唐书·刘晏传》),不敢欺瞒或玩忽职守。在刘晏的精心选拔、严格要求和管理下,培养出一批理财人才。刘晏死后20年,唐王朝负责理财工作的都是他选拔培养的部下。

从刘晏的理财工作可以看到他的经济思想的新特点:他重视发挥商人的作用来改善国民经济的状况,这是和传统的抑商思想不同的。他把漕运和驿站中的徭役劳动改为雇工制,就是以体现着买卖双方形式平等关系的雇佣劳动来代替基于超经济强制的封建徭役劳动。这是有进步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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