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觏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48页(1810字)
【生卒】:1009—1059
【介绍】:
北宋经济思想家。字泰伯。南城(今江西南城县)人。他家贫好学,两次应试不第,以教学为生。到晚年才由范仲淹推荐为太学助教,后又担任太学说书,海门王簿等职,不久就去世。他特别重视经济问题,其《富国策》和《平土书》是两部关于经济问题的专着,其他着作也都有较大部分探讨经济问题。这在封建时代的思想家中是不多见的。
李觏关于经济问题的各种议论,是当时北宋王朝统治下民贫国弱的严重政治经济状况引起的。他倡言改革,讲求富国,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离开财都不能进行。“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是故贤圣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焉。”(《李觏集·富国策第一》,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篇名)他点名批判了孟轲的“何必曰利”说教,公开宣称利、欲是人的本性,言利是正常的。“人非利不生,何为不可言?”(《原文》)尖锐地抨击不准人们言利言欲,是“贼人之生,反人之情。”李觏的这些言论,沉重地打击了以贵义贱利论为武器来反对富国、压制改革的北宋保守势力,为自己的富国、改革主张提供了理论依据。西汉后,贵义贱利论已成为封建正统经济思想,李觏是第一个对它进行公开批判的进步思想家。
李觏就如何实现富国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张。他认为要富国首先必须重视农业,但却不象一些重农论者那样主要想从兴修水利、改良技术以及轻徭薄赋来“劝农”,而是提出了“平土”论,即把解决土地制度问题看作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关键。他认识到,土地兼并造成了劳动者和土地的分离,“贫者欲耕而或无地,富者有地而或乏人”(《周礼致太平论·国用第四》),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扩大耕地面积都无法办到了。“地力不尽,则谷米不多;田不垦辟,则租税不增,理固然也。”(《潜书一》)因此,他强调:“平土之法,圣人先之。”(《平土书序》)通过消除土地兼并来发展农业以富国。李觏从土地兼并阻碍劳动者和土地相结合来批判它对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不利作用,这比历来批判土地兼并的思想都更深刻、更正确。
游民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相对过剩人口的主要存在形式,大量游民的涌现,造成农业生产因缺乏劳动力而遭受破坏。这引起了李觏的高度重视,他提出了从解决劳动力角度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去冗”论。他认为:“能其事而后可以食”(《周礼致太平论·国用第三》),也就是劳动者才能得食,不劳者不得食。他指出,“无事而食”的游民是“冗食”,应该“弃之”。他例举了“冗食”的各种具体形式:1.缁黄之多。“缁”指和尚,“黄”指道士。2.官府之奸。指各级封建官府中的吏役。3.方术之滥。这包括巫、医、卜、相等迷信职业者。4.声伎之贱。这主要指民间的各种歌舞、器乐、杂技等等。对这些冗食之民,李觏主张应该一律驱之归农。他还一步指出,土地兼并是产生冗食的主要原因。“贫者无立锥之地而富者田连阡陌。……贫民之黠者则逐末矣、冗食矣。”(《富国策第二》)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游民问题的实质:不是人口绝对过剩,也不是土地绝对缺少,只是由于土地兼并,农民相对于地主阶级的土地占有来说,成为相对过剩人口——游民。
李觏的“轻重”论,主张封建国家讲求轻重政策,对工商业活动实行一定的调节,以达到富国的目的。他对工商业者的态度是“抑末”与“安富”相结合。他认为,只有对那些富而强者才应该采用“抑末”的措施,而对那些富而不强的一般工商者则不应抑制、打击,“不专取以安之。”(《周礼致太平论·国用第十六》)他认为办好平籴是“通轻重之权”的首要一环,过去实行平籴的人都认为:“谷甚贱则伤农,贵则伤末。”(《富国策第六》)李觏表示了不同看法:农民不是只粜不籴,秋收谷贱时粜粮,春荒谷贵时籴粮。所以,谷“贱则伤农,贵亦伤农。”在搉盐、搉茶方面,李觏主张进行改革,给予商人以较大的利益,利用商人的经营活动,以改善封建国家的理财工作。
从李觏的经济思想以可看出,他把唐中叶以来刘晏、杨炎等人开始的进步经济思想中所出现的新趋向加以集中和发展,并进行了一定的理论论证,成为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前驱,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有重要承先启后作用的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