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63页(1888字)

【生卒】:1798—1865

【介绍】:

清末主张货币改革的官员。字椿年,号子怀,安徽歙县人。道光壬辰(1832)进士,历仕道光、咸丰、同治三朝,曾任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成为清政府财政、货币事务的主要官员之一。王茂荫于1851年向清政府提出《条议钞法折》的货币改革方案,未被咸丰皇帝所采纳。清政府先后发行了银票、钱钞等不兑现纸币,又铸造了当五百、当千的大钱,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王茂荫在1853年上《试行大钱折》,1854年初上《再论加铸大钱折》,发表反对使用不足值大钱的意见。同年3月,又上《再议钞法折》,针对当时已出现的严重通货膨胀,主张把不兑现的纸币改成兑现的纸币,作为补救方案,结果触怒了咸丰皇帝,遭到“严行申饬”,并被调离了户部。王茂荫的奏议被汇集为《王侍郎奏议》一书。

王茂荫在货币理论方面,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货币金属主义者,承认不兑现纸币可以流通。他认为“纸虚银实”,但并不简单地否定发行一定量的不兑现纸币。他主张“用钞以辅银”(《条议钞法折》),“以数实辅一虚”,也就是在金属币的扶持下,保证纸币的流通。王茂荫将“虚”与“实”,纸币与金属币这样一种联系,称之为“以实运虚”。

“以实运虚”是王茂荫解释纸币流通的基本观点,也是他的货币改革方案的基本立足点。他把《条议钞法折》和《再议钞法折》前后两个货币改革方案,都称作“以实运虚”之法。

1851年,王茂荫在第一个货币改革方案《条议钞法折》中,提出历代都把“铸大钱”和“行钞币”视为“不得已而为经国之计者”,但二者之中“两利取重,两害取轻计。钞之利不啻十倍于大钱”。为此,他主张发行纸币,但必须限量发行。他主张“以数实辅一虚,行之以渐,限之以制,用钞以辅银,而非舍银而从钞”。为了防止滥发,他具体提出,先试发行10万两,计面额为10两者5000张,面额为50两者1000张。试行一、二年,如果流通不困难,可逐年增发,但最大限度只能发行1000万两。因为清政府每年财政收支不过数千万,为确保“数实辅一虚”,只能发行一千万两不兑现的钞币。虽然方案中规定纸币和白银通过银号保持兑现关系,但发行纸币的国家并不负有兑现的责任,因此发行的纸币实质上是不兑现的。

在这一改革货币的方案中,王茂荫想通过对纸币发行的严格限量,避免滥发而造成的通货膨胀。但他不懂得纸币有代替金属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只要纸币的发行量没有超出流通中所实际需要的货币量,就不会贬值,而非需要“以数实辅一虚”。

1854年,王茂荫在第二个货币改革方案《再议钞法折》中,提出持钱票者可向国家兑现钱,持银票者可向国家兑现银,以保证钱钞、银票的信用。由于清政府当时大量发行不兑现的“官票”和“大清宝钞”,引起了通货膨胀;为此,王茂荫坚持“以实运虚”之法,用兑现来安定人心,以此想制止已发生的通货膨胀。

为了保证兑现,王茂荫认为只要在户部铸钱局每月从解部款项中积钱三十余万串,即可供百余万已发钱钞的兑现之用。他指出:“有钱可取,人即不争取。”“有钱许取,人亦安心候取”,“人知钞不终虚,自不急取”。因此,作为准备兑现用的铜钱或现银,可少于纸币发行数额,并不需要实足数额。从中可见,王茂荫虽没有提出“准备金”的概念,但他已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王茂荫反对铸不足值的“大钱”。他认为大钱虽然是实币,但大钱是“以虚作实,似实而虚”;而纸币虽然是虚币,但纸币是“以实运虚,虽虚可实。”(《论行大钱折》)他为了反驳辩护铸大钱的货币名目主义观点,指出:“论者又谓,国家定制,当百则百,当千则千,谁敢有违,是诚然矣。然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值百,民不难以为千。”这是一个含有科学性的精辟论断。

王茂荫的货币改革建议,主观上是为了解决清政府在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后所陷入的财政危机,希望通过实施他的方案,能使清王朝有一个较正常、稳定的财政状况,避免因滥发通货而造成的社会经济混乱。但这一切与清朝统治者搜刮民财的目的相抵触。他受到咸丰皇帝严旨申饬一事,受到了克思的关注。王茂荫成了《资本论》中唯一提到具体名子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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