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版自由》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936页(663字)

英国人、政论家约翰·密尔顿着。论述资产阶级新闻自由思想的名着,1643年在英国伦敦第一次印刷。中译本署吴之椿译,1958年9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尚有《最高审判庭》、《爱理俄巴格斯法庭成员》和《阿理渥派其蒂楷》(致议会的呼吁书)等多种汉译名称。《论出版自由》是密尔顿精心撰述的许多政论中最重要的一篇,是他在1644年为争取言论、出版自由向英国国会提出的一篇演说词。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封建统治势力以“星法庭”压制出版自由。1640年长期国会召开时,“星法庭”被撤销了。但是革命内部的资产阶级上层分子长老派害怕革命继续深入,竭力控制人民的宗教信仰和政治思想,力图与王党妥协,并于1643年使国会通过一项法案,规定未经检查官审阅、批准,不准印刷任何书籍和小册子。为了捍卫出版自由,反对检查制度,密尔顿以演说词的形式向国会提出了这篇呼吁书。并于同年11月故意不征求书刊检查机构的同意,公开印刷了此文,以示对书刊检查制度的蔑视。密尔顿曾在这篇政论中指出,“杀人只是杀死一个有理性的动物……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他认为,人们运用理性就能够辨别正确与错误、区分好坏。而要运用这种才能,人们必须不受限制地去了解别人的观点和思想。让所有想说什么的人都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真理会通过“自我修正”过程最后战胜谬误而保存下来。密尔顿的上述思想,在当时作用不大,但后来影响日增。他的“观点的公开市场”和“自我修正过程”的概念,日后被西方新闻学者引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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