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普朗格,爱德华德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1050页(1334字)

【生卒】:1882—1963

【介绍】:

德国教育家、教育文化学的代表人物。出生于柏林,父亲是经营玩具店的商人。1900年入柏林大学学哲学。在大学期间,从师于历史哲学家威廉·狄尔泰和哲学家包尔生,这对他后来建立教育文化学起了很大的影响作用。1905年获哲学博士学位,曾在柏林大学。莱比锡大学、图宾根大学任教、斯普朗格一生着述繁富,其主要着作有:《威廉·洪堡与人文主义观念》(1909)、《生活模式论》(1914)、《文化与教育》(1923)、《青年期心理学》(1924)、《历史哲学意义上的现代德意志教育理想》(1928)、《民族、国家、教育》(1933)等。

斯普朗格的教育理论是建立在包尔生、狄尔泰的生命哲学以及文化哲学基础之上的。包尔生认为,一切个人的生活并非永续,但是人类的生活却是永久的,并常常得到充实。这就是因为依靠教育,使个人的精神得以发展,以前代的文化为遗产,给予各个人,并传递产生这种文化的种种能力,使他能贡献于人类的永久生活。在狄尔泰那里,斯普朗格采用他的研究方法——了解法,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文化学理论。

斯普朗格认为,文化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教育即是文化进步的唯一基础。教育的本质是以爱为根本的文化传递的作用。他说:教育是为培养个人人格的一种文化活动,是依据社会文化的有价值的内容进行的,其最终目的在唤醒个人,使具有自动追求理想价值的意志,并有所创造,增加文化的新成份。前一阶段是“文化蕃殖”的作用,后一阶段便是“文化创造”。“文化蕃殖”是把客观的文化移殖到学生的灵魂中,使其继续发挥作用,也就是客观文化主观化;“文化创造”就是利用主观上的价值体验创造客观文化的作用,也就是主观价值的客观化。教育的本质相当于文化蕃殖,但教育的文化蕃殖,不仅是传递文化价值的内容,更要培养学生受纳的能力以养成价值创造的能力。

斯普朗格认为,教育的理想是要培养完美的人格。他将人生所追求的根本价值方向归纳为六个方面:①理论价值的“真”;②经济价值的“利”;③审美价值的“美”;④社会价值的“爱”;⑤权力价值的“力”;⑥宗教价值的“圣”。完美的人格就是这六种价值趋向完美而调和的发展。

斯普朗格强调教育应注意个性,他把人的生活模式分为六种,与此对应的有六种“个性型”:理论的生活模式——学者型;技能的生活模式——事业型;审美的生活模式——艺术家型;宗教的生活模式——僧侣型;权力的生活模式——政治家型;社会的生活模式——人道家型。他的教育方法,便是树立在“个性型”和“生活模式”的结合点上。从教育文化学出发,他认为客观的文化价值,不能直接一成不变地成为陶冶价值,应该在适合被教育者受纳文化价值的心理时才给予,这时才能发挥陶冶价值。另外,斯普朗格还研究了儿童、青年的心理发展,提出了“理解”的概念,并把它分析为三方面:①言语的理解,即由言语以认识意识的理解。②人格的理解,即认识他人个性的理解。③内容的理解,即认识客观文化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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