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59页(216字)
也译作“陶德文”。中国新疆蒙古族使用过的文字。卫拉特人扎亚·班迪达于1648年根据蒙古语卫拉特方言特点,在*回鹘式蒙古文基础上改制而成。“托忒”是蒙古语“明确”的意思。有三十一个字母,其中元音字母七个,辅音字母二十四个。字序从上到下,行序从左至右。采用专门的符号区别长短元音;利用圈点等附加符号,做到一母一音。在书写中,元音字母有微小的字形变化,辅音字母不改变形状。参见“蒙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