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破字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202页(359字)

训诂弊病之一。指毫无根据、主观臆断地改读古书中的用字。汉代毛亨作《毛诂训传》、郑玄笺《诗》注《礼》,即己采用*破字之法,用本字改读古书中的假借字,这对于理解古书,研究文字假借及意义关系,是有好处的。清代乾嘉以后,破字之风益盛。至引之与其父王念孙在这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也给后来的学者带来不良的影响,即随意破字,滥用通转。解释古书,研究词义,动辄说某与某通,或某当作某,往往并无根据。如黄侃评论俞樾的《群经平议》,指出其中有关《尔雅》部分有多条“皆前人所未道”,但也批评他“随意破字之病较高邮王氏为多”。如:“‘大篪谓之沂’,谓‘沂’当为‘暂’之误。……‘四尺为獒’,谓‘獒’当作‘豪’。此诸条皆无显证,辄以己意疑经。清儒固往往有此病,治《尔雅》者,尤不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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