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语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373页(433字)

同“谓语”相对。句子的主要成分之一。表示被陈述的对象。能回答“谁”、“什么”之类的问题;有时是一个句子的话题。从主语和谓语语义关系看,有的主语是施事(跑了),有的是受事(饭吃完了),有的是与事(这个学生我教过的),有的是工具(这把刀切肉),有的表时间或处所(明天厂里开会)。充当主语的以名词及名词性成分最常见,其他如代词、“的”字短语、方位词、数量词组、动词、形容词、复指短语、联合结构、主谓短语等都可以做主语。汉语里的主语和宾语之间有较复杂的关系,不易划清界限。主语和宾语实际上并不是互相对待的两种成分。主语相对于谓语,宾语相对于动词。两者既不对立,也不排斥,可以互相转化。在动词谓语句中,主语只是从几个围绕动词的补词中提出来放在主题位置上的一个。如“这个人没骑过——这匹马没骑过人”。还有一种强烈的趋势:主语所指事物是有定的,宾语所指的事物是无定的。如“火着了——着火了”。表周遍性的词语也常放在主语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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