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454页(322字)

指《经》中的三种文体——风、雅、颂和三种表现手法——赋、比、兴。关于风、雅、颂,历代有各种不同的解说。宋代郑樵《诗辨妄》说得最为简明:风上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今人多同此说,认为风是各地民歌,分十五国风;雅是西周王畿一带的乐歌,分大雅、小雅;颂是宗庙祭祀所用的乐歌,一部分是舞曲,分周颂、鲁颂、商颂。关于赋、比、兴、,历代也有各种不同的解说。宋代朱熹《诗集传》说得最为明确: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今人多同此说,认为赋就是直接的铺叙陈述,如实地把事说出来;比包括比喻、比拟;兴则是从别的事物写起,引到所要写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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