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泰语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571页(642字)

按谱系分类法划分的语系之一。包括突厥、蒙古、满-通古斯三个语族,有些学者还扩大到日语和朝鲜语。主要分布于中国、苏联、上耳其、蒙古、伊朗、阿富汗以及东欧一些国家。学术界对阿尔泰语系的存在与否有肯定和否认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前者根据词语对应和结构上的相似,推测阿尔泰诸语言有共同来源;后者则认为阿尔泰诸语言间没有亲缘关系,只是类型上的相似,是由语言影响使其趋于近似。承认阿尔泰诸语言有亲缘关系的学者对其分类有不同的看法。芬兰学者G·J·兰司铁的分类法可用下图表示:

美国学者N.波普的分类法如下所示:

苏联学者H·A·巴斯卡科夫将构成阿尔泰语系的基本语群按如下顺序表明其发展:

阿尔泰语亲缘关系论者认为,阿尔泰系语言的共同特征表现在以下诸方面:(1)单元音占主要地位,多数语言有元音和谐律;(2)无声调,有固定重音。突厥和通古斯-满语族重音在词的最后一个音节,蒙古语则在第一个音节;(3)词首一般不出现复辅音和[r、l、η]等单辅音;(4)附加成分是构词和构形的主要语法手段,一个附加成分通常只表示一种意义,多种意义则用几个附加成分按一定次序粘着于词根之后来表达;(5)有较丰富的后置词;(6)多数语言有主格、领格、宾格、与格、位格、从格;(7)基本语序为SOV型,限定语一般在中心语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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