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语文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597页(249字)

一个国家的政府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所持的态度以及制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它是民族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世纪四十年代国民党政府曾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规定不准使用本族母语,这是语言不平等的政策。中国共产党早在延安时就已制定正确对待少数民族语文使用的政策、法令。建国后,党和政府在政协共同纲领和宪法中都有关于少数民族语文政策的条文。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这成了中国少数民族语文政策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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