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678页(383字)

简称“集”。逻辑学术语。现代逻辑把一些确定的、彼此不同的事物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时,这个整体就叫做集合。组成一个集合的那些事物,叫做该集合的元素。如a是集合A的元素,就叫做a属于A,记为a∈A。“∈”是表示属于关系的特定符号。如b不是集合A的元素,则叫b不属于A,记为bA。集合一般有两种表示法:⑴列举法,也称外延法,是通过列举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来表示集合的方法。其一般形式为:A={a1,a2,…,an}。设A是由小王、小李和小张这三个个体组成的集合,用列举法表示就是:A={小王,小李,小张}。⑵特征法,也称内涵法,是通过描述一个集合的特征来表示集合的方法。其一般形式为:A={x|p(x)}。其中x为A中的任一元素,p为任一元素均有的属性。设A是由青年工人组成的集合,用特征法表示就是:A={x}x是青年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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