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母的名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991页(255字)

音韵学史研究内容之一。魏晋北朝时,译经者把梵文元音译为“声势”,辅音译为“体文”,又译作“字母”。所谓“字母”,取其能孳乳产生他字之义。唐宋等韵学家将此概念引入汉语,称汉语的声母为字母,如三十六字母。但是在梵文中,辅音之后连读或连写元音,确能合成字词,宜称作字母。而在汉语反切中,反切上字之后连续或连写反切下字,并不能合成汉字,如“东,德红切”,并非连读或连写“德、红”二字成为“东”字,“东”字并非“德、红”二字所生。近代音韵学家认为当改称字母为“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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