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和意义对应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007页(187字)

语法学说之一。主张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弄清楚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不仅仅是一对一,而目还有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的关系。语法研究可以从形式出发,也可以从意义出发,但不论从哪一方出发,都要得到另一方的验证。讲形式须得到意义的验证,讲意义须得到形式的验证,得不到对方验证的形式或意义对语法来说都是没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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