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苏区辞典

信用合作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143页(328字)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经营信贷业务的合作组织。苏区取消高利贷后,为便利工农群众经济周转和借贷以抵制私人高利剥削而创办的信用合作社。由社员自己集股自己借贷,盈利归社员,按照股本利息多少为比例进行分配。其股本一般1至5元。营业组织设有主任和会计、出纳、调查等股室。信用合作社十分注重贷款人贷款用途,只贷与生产、生活之需,凡用于迷信活动或铺张者概不供贷,贷款人有拖欠之危者亦不借贷。社员借贷有时间与数量的限制。如规定“每人借钱数目,至多不得超过20串文,借贷时间,工农以4个月为限,商人以2个月为限,利息群众1分,商人1分6厘”。信用合作社的产生,打击了高利贷剥削,调剂了资金余缺,帮助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困难。

上一篇:购买合作社 下一篇:中国苏区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