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苏区的经济建设
书籍:中国苏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331页(535字)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东江苏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曾进行了某些经济方面的建设。在农业生产方面,中共东江特委提出了一些促进苏区农业生产的政策与措施。如在农村实行没收分配土地后,乡村要进行经济建设,扩大生产;建立合作社;建立公共仓库,储备粮食度春荒;修整桥梁;实行征收累进税,将收入概作救济群众之用;加紧募捐,救济贫困乡村民众,对农具缺乏之农村,政府要补助农具;统一度量衡等。在地方工业方面,有些地方办起了裁缝、造纸、打铁、木工、制伞等手工作坊和石灰、煤炭等小型矿场。在商业方面,苏区组织力量与外地进行贸易,外销苏区内的山货土产,换回布匹、百货和食盐等紧缺物品。并采取多种集资形式办生产、贩卖和消费合作社,鼓励当地商人到外地购销商品,以解决急需的工业原料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用品。同时还对中小商业采取保护政策,甚至有些地区还开设了劳动银行,发行了货币。在财经制度建设方面,苏区各级政府制订和健全各种财经收支制度,如做好财政预算、严厉财经纪律等。有些地方还成立了经济委员会或财政委员会,定期检查指导各县区的财政工作。这些政策与措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江苏区经济的发展,缓解了苏区物资匮乏的状况,而且为后来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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