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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皖特区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374页(372字)

1931年7月1日,在河南光山新集(今属新县)召开。会期8天,到会代表397人,代表鄂豫皖苏区250万人民群众。大会选举产生了鄂豫皖特区苏维埃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并由执委会推选组成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员会委员长王平章;选举产生了新的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高敬亭。大会制定了《苏维埃临时组织大纲》,通过了粮食问题、婚姻问题、劳动青年、文化教育政策、肃反、外交政策等决议案,还制定了《鄂豫皖苏维埃政府工农监察条例》、《红色战士伤亡抚恤条例》等。因这次大会是在鄂豫皖中央分局成立之后,在“左”的思想和路线指导下召开的,因而把中央分局第一次扩大会议的精神,贯彻到了鄂豫皖苏维埃政府,从而使新的“左”倾通过政府部门贯彻到各方面工作之中。但是,这次会议对健全和完善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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