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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崖苏区财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436页(717字)

琼崖特委为了筹措战争经费,解决党政军的生活给养,成立了琼崖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1928年8月建,此前为经济筹备委员会),各县亦相应成立经济委员会,统管财经工作。当时苏区的财政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打没”收入与战争缴获;税收收入;发动群众捐献和向富户借款派粮;创办公营工业、商业和开办农场。其中税收工作,颁布了《税收条例》,普遍征收了土地税和工商税。土地税按累进法分5%、10%和15%三等征收(有田三担以下者不征)。工商税征收的税目主要有税、出口税、商行税、货物税、土特产税等5种。在财收支出方面,主要用于军事经费支出和党政经费支出。军事经费开支是财政开支的主要部分,如1928年11、12月琼崖东路收入约6000余元,其中工农革命军三营共支银约3800元,支购子弹1000元,合计占收入的80%。琼崖政府曾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伙食费5元,另给零用费2角,但由于财政困难,往往不能照支,一部分当地的党政干部多“用自己钱,穿自己衣,做革命工作”。为了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于支持革命战争,琼苏政府制订了财政管理制度,规定各县经委每月收支要作出预决算表报告琼苏经委,经核准方能执行。1931年7月琼苏政府还通令各机关、部队一律组织“财政支销检查委员会”,检查日常开支帐目,对贪污舞弊行为坚决进行处理。1932年秋至次年初,琼崖苏区第二次反“围剿”受挫,特委书记冯白驹带领剩下的干部战士从母瑞山突围至琼(山)文(昌)革命老区坚持斗争,一方面依靠群众的大力支持接济,一方面开展“打没”活动,以解决各项经费,使琼崖党和红军终于度过了难关,为革命的恢复和发展,为投入抗日战争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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