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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东南分区委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539页(271字)

1931年春,中共中央和湘鄂赣特区委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多次指示撤销鄂东、鄂南两特委,合组鄂东南特委,以统一鄂东南地区党的领导。但因白区阻隔两特委领导人不能召开联席会议而未能实现。同年8月,在湘鄂赣省委指导下,鄂东、鄂南两特委撤销,成立中共鄂东南分区委,亦称鄂东南区特委,机关驻阳新县港,隶属中共湘鄂赣省委。下辖阳新、大冶、大阳、通山、鄂城、咸宁、蒲圻、崇阳、武宁、瑞昌等县委和赣北分区委。书记方步舟,副书记吴干、王应全。1932年1月撤销后,分别成立鄂东道委、蒲圻中心县委和赣北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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