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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陕苏区土地革命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770页(760字)

鄂豫陕苏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五军在长征中创建的。从1934年12月红二十五军长征到达鄂豫陕边起,到1937年4月红七十四师离开鄂豫陕边止,这一苏区虽然只存在两年零4个月,但同样进行了土地革命。1935年,当鄂豫陕苏区各县党和苏维埃基层组织普遍建立后,贫苦农民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组织下,同地主豪绅进行不调和的斗争。镇安县白塔区花水河的农民烧毁了地主的契约和债据;花水河、二里湾、柿园子等3个村的农民,没收了地主和寺庙的420多亩土地及地主的房屋57间,使35户贫雇农分得了土地,39户无房的穷苦群众分得了房屋。柞水县红岩寺区的农民,没收了20多户地主的530多亩土地,使58户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这个区还没收了42000多斤粮食、3100多斤腊肉、13头肥、1200多斤漆油,大部分给了群众,少部分支援了红军和游击队。山阳袁家沟口区的农民,在全区范围内分配了地主的土地,谁佃种分给谁,分配后埋了界石,地里种的庄稼由分得土地的农民收获。郧西县一、二、三天门,丁家坪,蔡家场,庙川一带的农民,没收分配了地主的土地、粮食和其他实物,仅一、二、三天门就有1000多户贫苦农民分得了胜利果实。洵阳(今旬阳)县的农民,没收分配了66户土豪劣绅的粮食和衣物。洋县华阳区的农民,没收分配了60户恶霸地主的3200多亩土地和600多担粮食,使1000多户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200多户贫苦农民分得了粮食。商南县刘家花屋区的农民,没收分配了27户地主能收1355担租子的土地,500多户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并收获了一季庄稼。同其他苏区一样,这次土地革命运动,废除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实行了耕者有其田,使广大贫苦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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