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第745页(185字)
【小传】:
宋徽宗宣和元年—宋孝宗淳熙三年(1119—1176)。字圣锡,信州玉山(今江西玉山)人。绍兴五年举进士第一。授鎭东军佥判。召爲秘书正字。以上疏谓和议不成非所患,杵秦桧,出通判建州。桧死,召爲吏部郞官,除秘书少监,迁权吏部尙书,仕至端明殿学士知平江府。工笔札,存世墨迹有《中庸毕工帖》。《宋史》卷三百八十七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