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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页(17970字)

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

一、金融范畴的形成

金融范畴的形成需从货币和信用的发展溯源。货币的流通和信用的活动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不过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来之前,这两者虽有越来越密切的联系,但长期还是分别以保有各自独立性的范畴在经济生活中起作用。

(一)古代相互独立发展的货币范畴与信用范畴

货币的产生是与商品交换联系在一起的,并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日益扩展其流通的范围。最初的货币具有实物形态。在中国主要是贝壳。随后出现金属铸币。中国最早的金属铸币是铜铸币,如:布币、刀币、圜钱,而后是流行了两千多年的圆廓方孔的铜钱。从先秦到汉代,黄金曾经作过货币的材料,东汉以后至唐代则是铜钱与布帛并行。白银作为称量货币始于宋。十七八世纪,外国银元大量流入,到晚清,中国也开始自行铸造,银元逐渐成为流通的主币。无论贝壳、金、银、铜,还是布帛,都不是信用的创造。作为主要流通手段的铜铸币以及后来的银铸币,其形制、成色和重量都是由当政者直接规定的;铸币材料的开采、冶炼、调运,大部分年代也是由朝廷集中组织管理。至于铸造钱币的权力则由国家垄断,大多是在京城和指定的地方设官府机构铸造。有时,一些皇室和宠幸享有采矿权和铸造权,这是出于帝王的个别赏赐。也曾执行过“放铸”,即允许私人铸造的政策,但均极为短暂。无论如何,铸币之进入流通,均与信用组织无关。

信用的产生是与财富非所有权转移的调剂需要相联系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一直是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两种形式并存。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作为财富凝结的货币在借贷中日益占重要地位。早在先秦时期已有大量货币借贷现象,如孟尝君“出息钱于薛”,汉初则有放债牟利的子钱家。至唐代,随着商业的兴盛,以动产为抵押的“质库”,以不动产为抵押的“贴库”、“典质”,官府放债的“公廨本钱”,保管钱财的“柜房”等多种形式的信用经营活动颇有发展。它们都以货币为营运和借贷对象。但在货币借贷迅速发展的同时,实物形态的借贷仍然大量存在。在中国广大农村,春借一斗秋还三斗的借贷形式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始终存在。信用的发展,对于货币的流通确实起到过强大的作用。如货币借贷,使不流动的储藏货币变成流动的,加快了货币流通的速度;唐代的“飞钱”、“便换”是基于信用关系的汇兑业务,便利了货币在更广大地区的流动。北宋出现的“交子”是信用凭证,发挥了代替笨重的铸币流通和补充铸币不足的作用,等等。但这一切并没有改变货币制度在其基本方面相对于信用的独立性。在西欧前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同信用的关系同样是联系不断增多却仍然保持着相互独立的状态。

(二)现代银行的产生与金融范畴的形成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西欧产生了现代银行。银行家签发的允诺随时兑付金银铸币的票据,称为银行券。银行券流通的规模迅速扩大,越来越多地代替铸币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今天在世界各国流通的现钞都属于银行券范畴。同时,在银行存款业务的基础上,形成了既不用铸币也不用银行券的转账结算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信用的转移,债权债务的消长代替了铸币和银行券的支付。于是,在铸币和银行券之外又出现了存款货币。当存款货币的转账体系发展起来以后,大额交易主要用这种方式来结算。

18~19世纪,在主要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中典型的现象是,一方面存在着金属铸币制度(金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就金属铸币来说,其形制、成色、重量以及铸造程序仍独立于信用活动之外,由国家直接制定并加以管理。个人手中的金银可申请铸成货币,而造币厂则是国家设置的机构。另一方面,铸币流通范围急剧缩小,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流通中的贵金属铸币已经很少,大量金银集中于中央银行,成为货币流通稳定的保证:用于转账结算的存款需要提取现金时,以银行券支付;银行券的信誉则由随时可兑取金、银币来保证。在经济繁荣时期,国家在中央银行集中的贵金属准备,可支持比它大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规模的银行券和存款货币的流通;一旦危机来临,公众普遍追求现钞,进而追求铸币,则会同时造成货币制度和信用制度的剧烈震荡。这时,货币制度与信用制度的联系,非常明显,已发展到不可分割的地步。只是由于金属铸币的流通依然存在,货币制度相对于信用的独立性尚未完全泯灭。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贵金属铸币全部退出流通。到30年代,则先后实施了彻底不兑现的银行券流通制度。这时,货币的流通与信用的活动则变成同一的过程。任何货币的运动都是在信用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基于银行信用的银行券是日常小额支付的手段;转账结算则是大额支付的主要形式。完全独立于信用活动之外的货币制度已荡然无存。任何信用活动也同时都是货币的运动:信用扩张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增加,信用紧缩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减少,信用资金的调剂则时时影响着货币流通速度和货币供给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分布。如果说在此以前,货币的价值、货币的购买力还多多少少是由铸币的贵金属含量所支配,那么当铸币退出流通后,纵然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货币的价值、货币的购买力也不再由含金量所支配,而是取决于由信用扩张、紧缩所制约的货币供需对比。

当货币的运动和信用的活动虽有多方面联系却终归保持着各自独立发展的过程时,这是两个范畴;而当两者密不可分地结合到一起,那么,与货币范畴和信用范畴存在的同时,又增加了一个由这两个范畴长期相互渗透所形成的覆盖全社会经济生活的新范畴——金融。而在历史上货币和信用相互渗透的种种形态则应视为金融范畴的萌芽和早期形态。

这个范畴在中国的最终形成较晚。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中国自身的资本主义因素未能发展起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到19世纪末才有新式的银行出现。以后数十年发展较快,现代银行初具规模。到1935年,以法币改革为标志,完全排除了银元的正式流通,完成了金融范畴形成的最后一步。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金融商品国际化及金融交易相对独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不断创新的金融实践活动使得经济学家们不得不从更为宽泛和切近实际的视角来考察金融范畴。

(三)词源、词义及在东西方语言中的差异

金融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范畴,首先是在西方形成的,但却没有一种西方语言能够只用一个词汇概括这个范畴。法语的finance,英语的finance,德语的finanz,西班牙语的finanza,俄语的финансы,等等,均源于古法语finer,现今,在经济领域,可以英语的finance为代表。西方各国对finance的涵义,有多种诠释,大体可归纳为两类:①西方重要的传统辞书对其解释基本一致,即用于指货币资财、货币收入,指对金钱事物的管理。具体包括三个方面:政府的货币资财及其管理、工商企业的货币资财及其管理、个人的货币资财及其管理。在中国,政府的货币收支构成“财政”范畴。财政和金融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如国家信用就是两个范畴的重叠域。虽然存在着重叠和交叉,但不能把财政范畴纳入金融范畴,也不能把金融范畴纳入财政范畴。工商企业的货币收支构成“财务”范畴,或称“公司理财”,这也是一个已经定型的概念。虽然理财必然要介入金融活动,但两者不能等同或混淆。个人的货币收支,有称之为“家计”的,在中国尚无定型术语。这部分货币收支同金融的联系也极密切,如收支的货币主要就是金融领域创造的工具——银行券。但两者也不能等同,如个人对商品、劳务的购买和支付就不是金融活动。简言之,这种诠释涵盖的范围大于“金融”在中国涵盖的范围。②西方现代经济理论中,Finance这个词,又往往仅用来概括以金融市场运作为背景的有关金融产品的成本、风险、收益、供求和价格形成的领域。这是一种狭义的解释。在中国也有这样用法,就使用者来说,“金融”这个由中国字连成的词实际是“Finance”的代号。显然,这种诠释涵盖的范围又小于“金融”在中国通常涵盖的范围。

“金”与“融”这两个字,中国古已有之;连在一起组成一个“金”与“融”均不能分别代表的词——金融——则形成于近代。到今天,对它尚无普遍被接受的统一的理论界定。但在国家事务、金融业界和日常生活中,人们对范畴的边界,即某一事物是否属于金融的具体判断,却大体一致。至于与Finance却不是在任何场合都可以对等互译。在西方,与中国的“金融”概念相吻合的——不仅从内涵方面,也从外延方面——有一个“货币与信用”词组。以货币和信用作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科有“货币银行学”、“货币银行经济学”、“货币银行金融市场学”等名称,它们所研究的领域大体是“金融”这个概念在中国所涵盖的领域。日本语中的きんゅぅ,写成汉字也是“金融”。就他们业界和学界使用这一概念的情况分析,与中国对金融概念的运用是一致的。

二、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有五个基本构成要素:制度,机构,工具,市场,调控机制。

(一)金融制度

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这个制度系统,涉及金融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体现为有关的国家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政府法规、规章、条例,以及行业公约、约定俗成的惯例,等等。制度问题的核心在于,是否与总体经济模式及其资源配置和运行调节方式相适应。相适应的金融制度是推进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积极因素;落后的金融制度则会阻碍经济发展,并必将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以货币制度为例,有史以来即已存在。首先是币材的规定,如是用铜,是用银,是用金,是铜帛并用,是铜银并用,是金银并用?直到20世纪70年代的黄金非货币化,这一方面的规定才从货币制度中消除。再者是货币单位的规定,这方面的规定像是将与货币制度伴随始终。但也有极大变化:各国货币单位不久以前的含金量已变为对某一其他国家货币或一篮子货币的浮动汇率或联系汇率。在历史上,环绕铸币的铸造等种种规定,是货币制度的主要构成部分,而现在,代替它的则是钞票的发行制度和存款货币创造的控制程序。在国际联系方面,过去有贵金属自由输出入或禁止输出入的规定,现在则是本币是否或在何种程度上“可兑换”。货币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演进过程,现代货币制度则是人类社会的生产和交换发展到现阶段的产物,并且仍在演变。比如,通常把现代货币制度界定为以国家政权为依托的信用货币制度。可是,欧洲货币的发展就突破了分别对各个国家政权的依托。

(二)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通常被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

银行指存款货币银行和中央银行。在西方国家,存款货币银行习惯上称为商业银行,或普通银行、存款银行等;在中国,则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为数众多的存款货币银行是作为货币资金借贷的媒介而产生的,是“借者的集中,贷者的集中”。他们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工商企业:吸收它们的存款,向它们提供贷款,为它们进行转账结算等多方面服务。在作为借贷中介的基础上,其发展的早期曾具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同时具有创造存款货币的功能。当银行券发行权被剥夺后,它们则成为存款货币的供应者。这也就是它们被称为存款货币银行的原因。存款货币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数量,一方面取决于工商业者对贷款的需求,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它们自己聚集和融通资金的能力。中央银行,通常一个国家只设一家,也有多家组成一个系统的,如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中央银行在经济生活中居于极为重要的地位:垄断钞票的发行,并依据货币政策的要求调节货币供给;作为最后的贷款者,支持银行系统保持必要的流动性;组织全国的支付清算并保证其顺畅运作;依据国家划定的范围实施金融的监督管理。由存款货币银行和中央银行组成的银行系统是现代经济的神经中枢。

无论从国外还是国内情况看,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是一个种类繁多的金融组织群体。从中国目前情况看,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货币供给形成角度的统计中,它们被列入存款货币银行的口径之中)、保险公司、金融信托机构、邮政储蓄机构、证券机构、财务公司、投资基金以及尚待规范的种种民间准金融组织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门类还要多一些,如房地产专业金融公司、票券贴现公司、投资银行类机构等等。

从对金融机构营业范围监管的角度说,世界上大体有两种管理模式:分业管理模式和混业管理模式。分业管理,即存贷款业务、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等分别由专门金融机构从事,不得兼营;混业管理模式则指这三种基本金融业务由各金融机构——不论其具体名称——自主决定是否交叉兼营。大多欧洲国家的金融机构一直实行混业经营模式,而美国和日本则长期实行分业管理。近年来,美国实际已逐步突破原来的分业管理模式;日本实施的金融改革,在今后的两三年将实现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业务上的相互准入。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管理模式。

(三)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一般释义为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包括的范围极广: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常常被称作金融产品、金融商品,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它们的数量、种类、特性是一个国家金融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近30年来,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工具繁复庞杂。这使得经济学家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金融工具分类标准。较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大致是这样的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流动特征,将金融工具分成具有完全流动性和有限流动性这样两种;二是按金融工具与信用活动的本源关系将其分成基础性金融工具和衍生性金融工具两种。

一般说来,金融工具总是与经济体系中赤字部门与盈余部门的信用交易活动相联系的。但近些年来的金融实践表明,大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及其惊人的交易规模,使得金融体系中出现了一个近似独立的、与实质经济运行关联不大的金融商品流转领域。在这一领域,具体的游戏规则明确而严密,市场参与者以投机获利为己任。金融投机的作用,通常概括为发现价格、规避风险、提高金融效率及拓展微观经济主体获利空间等方面。但也有不同见解。特别是如何估价这种投机活动在世界范围内所造成的难以逆料的巨大冲击,有明显分歧。

(四)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现代电子技术在金融领域里的广泛运用和大量无形市场的出现,使得许多人倾向于将金融市场理解为金融商品供求关系或交易活动的总和。金融市场发达与否也是一国金融发达程度及制度选择取向的重要标志。

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对金融市场进行分类,但通常谈论较多的大都是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这些市场的最重要参与者是金融机构;价格信号则由利率、汇率及指数构成。在金融市场上,资金总是流向收益较高同时又比较安全的领域。但高收益与安全性常常对立,一般规律总是高收益率与高风险并存,低风险则难有高收益。正是这种矛盾促使市场参与者在金融活动中不断地提高效率并产生创新冲动。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趋势明显加强,大量的投机与投资行为相交织,不仅使资本流转效率极大地提高,同时也对那些开放经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稳定、金融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这种威胁往往突出地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本国货币急剧贬值;二是外资大量抽逃。这两种情况一旦出现,通常会产生波及效应——通过各种传递渠道对某一地区甚至世界金融市场产生震荡。从这些年的情况看,区域性的金融危机可能导源于不同的深层次经济缺陷并由不同的近期导火线所引发,但危机的表现形式和后果却大致相近。这就提出了一个需要共同研究的课题,即怎样处理金融发展、金融自由化、金融一体化与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进而引申到应如何评价现有的世界货币体系以及是否应该予以重构的问题。

(五)调控机制

市场经济体系中,在遵守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存在着政府的干预。“调控机制”就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

金融调控机制一般由三部分内容构成:①决策执行机构,这是调控得以落实的组织保证。多数国家,这个角色由中央银行担任。在这方面,一个突出问题是中央银行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对于政府到底有多大的独立性。全然独立于各该国最高决策集团的中央银行事实上并不存在。区别则在于中央银行,从国家全局利益出发,对自己主管的职责和政策有多大程度的最后决策权。实际情况有两极:一极是最后的决策权在政府;一极是中央银行与政府有分歧,可不听命于政府。②长期起作用的金融法令法规,这是实施调控的制度性内容。法令法规的制定是要使金融运行模式法制化、规范化。法制越健全,中央银行贯彻实施调控的决策和活动越透明。透明性,有利于加强公众对决策的了解,并有利于公众对决策执行机构的监督。③货币政策部分,这是针对调节任务所进行的政策设计及采取的措施。金融调控机制中的货币政策以中短期经济目标为主。是把充分就业或经济成长放在目标的首位还是强调稳定物价,这取决于形势判断和政策取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来,大多国家在货币政策首要目标的选取上是有所变化的: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从突出就业与成长转向突出反通货膨胀和稳定币值。有的国家的货币当局则一直坚持将保卫货币、保持币值的稳定作为制定政策的基本目标。

在金融调控机制发挥职能的过程中,市场越发达,金融资产越多样化,信息基础设施和法制条件越完善,经济信号和间接调控手段的作用就越灵敏;在政策调节方向发生突然改变时,经济运行中的缓冲能力也就较强一些。在相反的条件下,货币当局往往不得不较多地依赖行政性的管制手段;当政策调节方向发生急速改变时,也容易造成经济波动。这里的关键是微观行为主体的独立决策程度和对市场信息变化迅速反映并及时调节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要改善金融调控机制,重要的是不断增强微观经济基础。

(六)发展趋势

20世纪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中,任何一个开放的经济都必须时时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统一加以考虑。在资本国际化的背景下,既可使低储蓄率国家补充资本之不足,又可使资本饱和国家方便地找到投资场所。但国际之间债务链的纵横交错,不时出现困扰大批国家的地区性债务危机,如80年代拉丁美洲的债务危机。至于经济发展的金融化和信息化趋势确实提高了世界范围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对一些虽然实行了开放体制但存在经济结构性缺陷及宏观政策尚不成熟的国家,也增大了遭受外部剧烈而又突然冲击的概率。从近年来频繁爆发的有世界性影响的金融风暴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样的轨迹。

金融创新与金融自由化也是近三十年来世界金融领域中两个十分重要的话题。金融创新通常指由金融微观主体在一定的制度或监管政策背景下能动地改善金融活动方式的行为;而金融自由化则是由当局倡导的以放松管制、提高效率为基调的金融改革行为。从实践经验看,金融创新活动总是与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相联系,因此,不管某一具体微观主体的创新动机如何,金融创新总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金融自由化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改革举措。什么样的国家可以搞,什么样的国家暂时不能搞,必须分辨清楚;自由化的进度及市场开放步骤,需要预作准备的基础条件及配套政策等等,同样必须进行缜密周到的设计。一个盲动的、以金融自由化为基本内容的金融改革,常常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危害。从世界一些国家实施金融自由化的经验教训看,即使是内容大体相同的改革,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实施的结果可能不同;即使同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也大体相近,但由于自由化改革的各种政策措施有所不同,其改革的经济社会后果也往往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从世界舆论看,简单鼓吹自由化的倾向已经逐步转到强调需要作具体分析的审慎思路。那就是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推进,必须以稳定发展为前提,从本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安排可行的改革时间表。

电子货币是20世纪金融领域里的一项重要发明。目前这种货币形态表现为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贮值卡和网络货币两种具体形式。尽管其应用范围还有待开拓,应用中出现的新问题需加以解决,但它对传统的货币交易和支付方式,对货币当局的金融监管,乃至对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可能提出的挑战,却是值得认真研究和面对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新货币经济学”假说,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电子货币的出现对传统记账方式和支付系统的冲击及其对金融理论观念的影响。一些提出这一假说的经济学家认为,电子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已使得记账单位和支付手段这两个传统上紧密相连的货币职能逐渐分离,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将随之消亡,自由放任下的经济将具有物物交换的特征,金融活动也不再对价格水平及实际经济活动产生影响。未来的经济和金融之间的关系能否被新货币经济学家言中,这只能在21世纪人类社会的不断实践中给予肯定或否定的验证。

三、金融理论中的基本问题

(一)20世纪金融研究的基本脉络

20世纪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极其重要的一百年,人类文化、科学技术获得迅猛的发展。在世界市场经济的大舞台上,伴随着经济现代化、全球化、金融化的历史进程,作为经济学中最引人入胜的金融理论部分,发展最为迅速。如果说,20世纪初在金融理论中还是古典经济学占统治地位,从30年代始,则是以宏观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为主导内容的金融理论跃入发展的阶段。近二三十年,与这样的发展取向相并行,以微观经济理论为支撑的论证金融市场和微观主体投资和筹资行为的金融理论迅速开拓。如果对于从宏观经济学角度论证的金融理论称之为宏观金融理论的话,那么,或许也可以把基于微观经济学的金融理论称为微观金融理论。

在20世纪金融理论的发展史上,凯恩斯主义是重要的里程碑。在凯恩斯主义出现以前,西方发达国家已建立起规范的货币制度、支付清算制度、中央银行体制及相当成熟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伴随各国间的贸易活动,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已有巨大的规模,在争夺世界市场份额的激烈竞争中,作为主导手段的资本输出曾是世纪初经济理论和社会革命理论的关注热点。在这样的背景下,金融理论研究已经在货币作用、货币需求、货币与经济之间相互关系等基本问题上不断推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30年代,在世界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世界性长期萧条的背景下,客观呼唤着经济理论和金融理论新的跃进。

凯恩斯理论的出现被称为经济理论的一次革命。从金融角度看,其意义主要在于将金融理论与宏观经济分析相结合,为国家运用金融手段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基础。不管以后几十年西方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难题,不管经济学界中相继出现的货币学派、供给学派、合理预期学派等怎样非难凯恩斯主义,可以说,在紧密联系经济运行实践和宏观经济政策选择而导致思想不断撞击的进程中,现代经济学的繁荣盖发端于凯恩斯的学说。

凯恩斯在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时着眼点是以收入支出分析为基本脉络的总量分析,其主要贡献是在宏观经济学及宏观经济政策选择理论方面。当凯恩斯主义的政策实践带来了三十年左右的经济繁荣但相继出现通货膨胀及滞胀等问题之后,各种对立的学说也是围绕宏观经济学及宏观经济政策选择这个核心与凯恩斯主义进行论争的。

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的几十年时间里,宏观金融理论一直是众多经济学家关注的热门话题。但从80年代以后,随着滞胀现象的消失及经济全球化、金融化趋势的加强,经济学界和金融实务界开始更多地关注金融创新、金融风险等问题,融资理论、投资分析、期权定价理论等微观金融理论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在宏观金融理论的论争中,不管各学术派别在政策干预问题上抱何种态度,他们所提出的理论总是要牵涉到宏观经济变量和政策工具变量的关系问题。但在微观金融理论研究中,经济学家则更重视市场参数,微观主体的储蓄行为和投资行为,以及金融商品的成本、风险、价格、收益等微观经济范畴。微观金融理论的发展,以及宏观金融理论与微观金融理论逐步融合的必然趋势,使得金融理论在经济学中更加倍受重视。

在20世纪的大部分年代里,还有一个包括许多国家的世界计划经济大舞台与市场经济并存。以原苏联的经济模式为代表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是一次规模空前的社会实验,商品、货币范畴必将消亡是其基本理论根据的一个重要方面。环绕“货币消亡”命题的争论,从19世纪一直绵延到20世纪。对此,克思在上19世纪曾做过十分致密严谨的理论论证,并强调“消亡”并不是人为地取消而应是社会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但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在把理论付诸实践时,并没有遵循这样的思想,而是依靠政权的强力,抑制、限制、压制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作用。从而,金融在经济生活中退居极其次要的地位。科学求实地总结这一段的金融理论和做法以及它所依据的政治经济理论和做法,无疑对于人类历史的发展将有深远的意义;对于刚刚从这种体制下走出来不久的国家来说,要剖析现实中的诸多矛盾及寻求解决之路,也同样需要有所研究。

(二)基本理论举要

现代金融理论,内容极其丰富。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摘其要者也难以一一尽列:

——需求管理政策的理论基础:在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还没有出现时,统治的经济理论观点认为:供给能够自动创造需求,因而,市场存在着自动出清机制。当生产严重过剩的经济危机出现之后,人们才重新注视本来早已懂得的一个经济常识:对应于生产能力和产品供给的社会需求并不是人们的自然需求,而是由货币构成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为什么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会出现相对不足的现象,凯恩斯以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分析、货币需求分析和投资乘数效应分析等,构建了自己需求管理政策的理论基础,并明确提出以公共支出刺激经济的政策主张。凯恩斯理论的形成,论证了在这一理论系统展示之前即已实施的罗斯福新政,并成为而后各国奉行干预政策的圭臬。若干年后,当通货膨胀成为普遍的威胁从而导致货币主义崛起的时候,货币主义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同论证有效需求不足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理论相对立,提出了恒久性收入假说,证明微观行为主体对货币的需求及消费支出的稳定性;以自然失业率假说为依据论证需求管理政策的政策干预无效和逆效应,等等。货币主义,以及随后风行一时的供给学派和提出政策无效命题的合理预期学派,均从不同视角为金融理论的建设作出了各自的贡献。

——货币供给与实际产出:用政策手段扩张需求,触及金融理论中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即货币供给与实际产出是怎样的关系,或者换一个说法,如何论证货币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是中性的还是非中性的这个早已存在的古老经济学课题。凯恩斯的货币非中性分析是以当前经济体系中存在着可利用的潜在生产资源为假定的前提。因此,需求管理政策的基本目标是要使现实生产水平接近于潜在的生产水平;充分就业的含义也不单单是减少劳动力失业率,而且包括了工厂、设备等其他闲置生产要素的再启动。在这一问题上,货币主义也承认货币供给的扩张在短时期内能够影响实际产出率,但认为从长期意义上说,货币对实际产出不发生影响。

——货币需求及其稳定性:货币需求分析是货币政策取向的理论基础。凯恩斯在剑桥学派货币需求理论的基础上将货币需求的决定因素归纳为三,即交易性货币需求、预防性货币需求与投机性货币需求。他论证:前两者是收入的函数,后者是利率的函数。凯恩斯的许多继承者不断将这一理论向前推进,他们论证,利率不仅是投机需求,而且也是交易和预防需求的解释变量。他们大都以利率、金融资产收益率及微观主体的资产选择行为作为自己的理论分析支点,认为利率的变动可以影响货币需求。因而,在凯恩斯学派的货币政策建议中,利率作为政策工具变量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货币主义的货币需求学说中,尽管弗里德曼给出较多的解释变量,但他的最终论点则是落在了货币需求稳定这一结论上。从这一结论出发才有了以“单一规则”为内容的货币政策建议。

——“规则”,还是“相机抉择”:宏观经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可能来自经济体系内部由微观主体行为变化而产生的扰动,也可能来自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外部事件冲击。于是引出了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执行方式问题,即:面对经济的波动,是遵奉一定的“规则”,如坚持一个不变的货币供给增长率,还是“相机抉择”,进行逆风向调节。“相机抉择”实际上是各国实施宏观干预的主导做法。对这种做法曾一度有可以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过高评价。而从货币主义到合理预期学说,它们的主张都是强调依靠市场力量的自调节功能,认为采用单一货币规则比采用相机抉择调节方式更为合理。在持这种观念的经济学家们看来,一旦赋予货币当局或财政当局以相机抉择的权力,往往会造成加剧经济波动的后果。

——发展经济学与金融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亚非拉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和附属国先后独立,涌现出为数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它们急切要求摆脱落后面貌。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经济学应运而起,成为经济学的巨大分支。在发展经济学中,金融又是主要研究方面之一。这涉及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发展中国家金融状况的诊断,在力求发展的总体思考中,金融应该沿着怎样的方针改革,这一改革应该摆在什么地位,如此等等,从理论,直到政策设计,自成体系。其中有代表性的如金融深化的命题,概括地可称为金融发展理论。最初开出的标准药方是金融自由化。随着对改革实践的经验教训总结,特别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形势已有很大的变化,这一理论及其政策处方也在不断演进;而由于发展这个历史任务远未完结,可以肯定,这一理论的发展前景仍未可限量。

——非对称信息论与金融理论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非对称信息论流行的趋势。这一理论被广泛应用于微观经济主体的决策分析和行为分析。在以往的经济理论中,大都以充分信息假定为前提。事实证明,这种假定与我们所处的现实是不相吻合的,而信息非对称性前提却更切近实际。从目前发展状况看,经济学家应用非对称信息论已提出了一些颇具实际应用价值的定理和假说;环绕着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金融市场投资环境建设等问题,非对称信息论极受重视。

——期权定价理论:1973年,世界上第一家现代期权交易市场在芝加哥刚刚开业不久,一个被称为“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的期权定价理论诞生了。在以后的年份中,这个定价模型被应用到认股证书、可兑现债券、可赎回债券和许多其他金融工具上,成为不仅在金融领域,而且在整个经济学中最为成功、最具实用价值的理论。在期权定价理论出现之前,金融理论研究无论是侧重宏观问题还是侧重微观问题,其最终用意总是围绕政府如何选择政策这个核心问题。而期权定价理论的诞生,揭开了金融理论走向市场为千百万投资者服务的历史,使筹资和投资人对风险的估值成为可能。在金融业务日新月异的今天,期权定价理论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在21世纪微观主体的金融决策和经济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恐怕是确定无疑的。

四、中国的金融理论和政策实践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作为政策的设计者和政策理论依据的论证者,对于全面利用货币和信用管理经济,巩固君侯统治,很早就形成了系统的学说。《管子·国蓄》中有这样的概括:“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可是,由于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使得早期发展起来的思想处于长期停顿状态。直到明清,论证货币信用问题仍然只是不断引用先秦、汉初思想家的观点而很少有所创造。

(一)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对旧体系的改造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在中国的统治地位。在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经济方面,采取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管理模型,以求迅速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的物质基础。为了适应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管理,吸取前苏联的经验,把原有的金融体系改造成适应这一模型的金融系统——由一个在全国遍布分支机构的国家银行垄断几乎全部金融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存在着相互独立的两大金融系统:一是各解放区的银行,它们在统一政策指导下分别发行货币,各自独立地进行活动;二是国民党统治区由法币制度以及官僚资本银行、民族资本银行、西方列强在华银行、证券交易所和黄金、外汇市场所构成。为迎接全国的胜利,1948年底在华北解放区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人民币。随着革命战争的推进,各解放区的银行先后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依据没收官僚资本政策所没收的官僚资本银行也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同时,人民币统一了货币流通。民族资本银行的资力本来就不雄厚,战争和恶性通货膨胀又使之进一步削弱,实际上已起不到多大的独立作用;西方一些国家的在华银行先后停业;证券交易所和金银外汇市场随着证券交易的取缔、金银的禁止流通和外汇管制的实施而不复存在。所以,在社会主义改造大规模开始的1953年,在货币流通早已统一的基础上,一个单一的国家银行系统事实上已经存在。

(二)金融活动的计划化和货币政策

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以前,组织金融活动的原则可归纳为:①制定信贷计划,实质也就是制定货币供给计划,其中包括现金发行的计划。这是总量的计划。②取消商业信用,使企业只能从财政和银行两条渠道取得货币资金;同时严格执行财政与银行各按确定的项目分别供应资金的原则。③企业能就什么项目取得贷款(也即取得可以用于购买和支付的货币),能取得多少,在什么时候能取得,均有计划规定;企业转账结算中大部分支出要有计划依据,为管理这部分货币的运动,用什么方式结算也有规章约束;企业提取可用于支付劳动报酬的现金,须符合现金管理办法和工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④对信贷总量、也即对货币供给的总量控制,与对企业提供贷款,也即对微观行为主体分别提供货币的个量控制,二者均为直接的计划控制——制定计划时,基层单位的需求计划通过其所属的经济系统和地区,层层向上汇总;计划执行时,总量计划通过系统和地区,层层向下分解,大部分直接分解到基层单位。所以金融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是结合在一起的统一过程。

在这种计划体制下的货币政策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1.保证供给。对企业,保证其实现生产计划任务和流通计划任务所需要的货币供给。“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革命战争中经济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当进入计划经济体制后,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是保证供给的核心内容。

2.实施监督。银行监督企业按计划办事,企业无计划银行不予贷款,企业有计划银行也不得超过计划金额贷款。企业之间的结算不符合计划管理原则的,银行拒绝办理结算,并有扣款权力。银行监督企业执行根据计划所签订的合同,以实现物资有计划地流转。对企业提取现金也进行监督,以督促企业执行分配政策和收购政策,以防止过多的货币进入流通、冲击市场。当信贷和现金在总量上出现异常状况时,则视为重要的信号,并据以检查国民经济计划比例的协调状况和剖析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这意味着对整个经济过程的监督。

货币政策的以上两方面的内容,中心都围绕着计划。金融的任务就是保证和监督实现已经确定的计划目标,而没有自身的独立目标。

3.保持币值稳定。要使货币在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成为理想的核算工具并有利于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计划流转,集中于一点就是保持价格稳定,保持币值稳定。由于产品的比价,从而价格水平不可能不变,因而长期执行的是“基本稳定”方针,即大部分商品的价格不动,少量调整,有升有降,以求得稳定的物价总水平。

实现基本稳定的关键,是货币的供给与对货币的需求之间协调一致。在理论上,计划化的本身应该能够保证这一要求。但实际上,货币供给过多,从而社会总需求过大的矛盾,一直是这种高度集权计划模式的伴生物。其原因在于,对经济发展的要求往往过急,计划安排往往过大,为保证这些计划的实现,必然会在事实上强迫通过创造更多货币的途径来满足对资金的需求。多创造些货币较为容易,而实际的供给却不容易说增加就增加。面对这一矛盾,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就生产资料领域来说,有企业银行账户上的存款货币不准用于计划外的购买,存款货币不得在计划规定的范围之外转化为现金等严格规定;就消费资料领域来说,对各单位实行工资基金总额控制,对居民实行计划分配和限量供给办法,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使过多的货币难于冲击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和迫使消费品价格上涨。但货币既然存在,就有其内在的规律,并必然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过多的货币在消费领域造成排队、抢购现象和集市贸易价格上涨;在生产资料领域则出现计划外的物资分配。

(三)金融改革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方针以后,中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历史新阶段。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直至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才得以确立,但是,经济改革,特别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改革,从一开始就显示出必将走向市场机制的取向。金融,就其本质来说,是商品经济的范畴,是市场范畴,金融同以集权管理为特色的计划经济存在着天然的对立。所以改革伊始,就有把银行办成真正银行的建议;而在80年代初更有选择金融改革作为整体经济改革突破口的呼吁。从计划到市场,这是资源配置方式的根本转变。环绕转变资源配置方式,概括来说,中国的金融改革必然要解决以下几项任务:①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金融体系,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参酌市场经济国家的模式,进行根本改造;②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一个地位相对独立、反应灵敏、手段多样,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金融调控系统;③培育出一个发达、规范、金融工具品种可以满足各种需求,充满竞争活力和具有较高服务效率的金融市场体系;④有步骤地开放国门,与国际金融市场对接,并成为世界金融舞台上有能力参与竞争的一员;⑤建立适应改革开放需要的现代金融法律、法规系统,使金融运作有法可依;⑥改革会计,建立现代化的金融基础设施,等等。金融改革需要总结和吸收世界各国实施金融自由化的经验教训,既要保证金融领域中微观行为主体具有独立经营的必要环境,又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既应以溶入国际金融体系为目标,又应高度警惕国际金融投机的狙击,建立防范金融风浪和应变的机制。概而言之,务必使金融改革保障总体改革的顺畅进行和经济持续高速成长。

在近二十年的实践中,中国的金融改革已取得了多方面的成绩。首先,中国人民银行自1984年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通过十年时间的摸索和总结,已于1994年初步实现了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职能定位问题。其次,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造和完善也取得长足进展,在中央银行的统驭下,一个有众多金融主体参与的竞争局面已见端倪。再次,已初步形成可以视之为系统的金融市场:国债市场已具相当规模,股票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运作之路,企业债券市场拓展的潜力已得到重视,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积极作用。第四,原来为金融领域设计的计划机制正逐步为市场机制所取代。如在银行资产管理中,信贷指标管理已让位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僵硬的利率制度已向根据宏观经济态势灵活调整的做法转化;商业信用不仅放开,而且大力加以推进;在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上,已越来越多地运用间接调控手段,等等。但是,以市场取向的总体改革要求衡量,金融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人们不能不居安思危,更多地分析中国金融领域存在的隐患和思考推进金融改革所面临的艰巨任务。

金融,在当今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全国上上下下的极度重视;改革、发展、稳定无论哪一个方面及其相互之间的协调,金融举措均摆在显要的关键性地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不予以足够的重视不可;但金融也非万能,使之超过本身承载能力运行也不可。而且,金融本身天然具有的敏锐综合反映特性,必然会使转型时期新旧体制的摩擦集中于这一领域。所以,金融决策的当与不当,关系全局。只要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尊重客观经济规律,虚心学习,勇于借鉴,树立信心,中国的金融事业必将在不断克服困难、不断实现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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