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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商业银行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308页(438字)

法国商业银行的组织与管理制度。法国的商业银行称为存款银行,但由于必需在国家信贷委员会登记、注册才能开业,故又称注册银行。在法国,国有和公私合营的商业银行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这是法国商业银行体制的一大特点。法国的国家垄断程度在西方各国位居首位,经历1946年与1982年两次国有化浪潮,形成了巴黎国民银行、里昂信贷银行和兴业银行三家资力最为雄厚的国有化银行集团,加上巴黎荷兰银行与东方汇理苏伊士银行两大私人银行集团的国有化,五大国有化银行集团使法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控制了银行业。20世纪80年代,法国政府以不同方式控制的160多家银行的存、贷款,在法国全部的注册银行中的比重分别达到90%和85%。虽然进入90年代以后,随世界金融“自由化”浪潮有一定改变,但基本格局尚未改变,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法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法律上并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接受任何补贴。其经营原则、方式与私营商业银行并无差别,同样接受银行管理当局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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