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租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489页(2052字)
19世纪中叶,在英国一度盛行的铁路货车长期租赁和19世纪末旨在限制贸易,保持垄断地位的制靴机和制鞋机租赁是英国融资租赁的早期萌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英国金融机构把投资重点从消费信贷转向工业信贷市场,租赁作为一种获得资本设备的融通手段重新被英国金融界和工商界所重视。1960年,英国第一家租赁公司——英美合资的商业租赁公司正式成立,从此开始了英国现代设备租赁的新时期。其后,大部分融资机构和商业银行很快都开办了租赁业务,以此作为它们推进发展工业融资业务的手段。60年代是英国现代租赁的创业期,业务有了稳步发展。70年代期间,英国租赁业获得了迅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一个新的产业部门。1971年8月,英国设备租赁协会成立,会员13家,到1985年增至75家,1990年又发展到90多家。1992年,英国设备租赁协会与英国金融协会合并为英国金融租赁协会。英国租赁的成交额业务以及在设备投资中所占比例占居西欧国家首位。据英国设备租赁协会1986年年报统计,1985年租赁成交额为57.57亿英镑,比上年增长43%,占英国经济活动中总投资的20%。到1994年底,英国金融租赁协会所属租赁公司的成交额已超过600亿英镑。
英国租赁业的市场结构由银行、金融机构系列的租赁子公司、租赁经纪人和工业附属租赁机构组成。英国设备租赁中,产业机械一直居第一位;其次是电脑、办公室用设备、商用车辆、汽车和飞机、船舶、石油开采设备等。在英国的租赁市场上,根据1991年的统计数字,银行、保险公司、金融和商业机构所用设备占最大份额;其次为交通和通讯工具、制造工业、旅馆设施、能源和供水设施,以及政府部门办公用具及电话交换设备等。从租期看,一般至少在2年以上,以4~5年的居多(约占租赁成交额的30%左右),5~7年的其次,10年以上的比例较小。
英国租赁业的特点主要是:①大多数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的子公司。在英国的租赁市场中,租赁公司大部分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子公司,其中清算银行集团的租赁子公司是工业的主要力量,其他大量经营租赁业务的融资机构是独立的融通商号、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银行。1976年以来,一些工商业集团相继成立了一些辅助销售型租赁公司,经营如计算机、车辆、火车机车等专门设备的租赁。但是,这些专门出租人一般不是设备租赁协会成员,也不是英国租赁市场上的主力军。②租赁业务以动产租赁为主。在英国,不动产租赁几乎等于零,这是区别于其他欧洲国家最显着的特点之一。英国设备租赁不包括不动产租赁、土地、工业建筑和私人住宅等。财产租赁通常不是由租赁公司,而是由保险公司、养老金专业财产公司以及使用长期基金的其他企业来进行。③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不享有留购权(purchase option)规定。在英国法律中,融资租赁被视为委托契约的一种形式,像其他商业合同一样受普通法条文制约。按照普通法规定,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永远分离,出租人对设备的所有权与承租人对设备的经济受益权彼此独立,出租人的物权永不转让给承租人或任何有关的第三者。因此,租期满时,承租人不能享有留购权,要么归还设备,要么以较低租金续租,也可以作为出租人的代理,出售该项租赁设备并以租金回扣形式获得出售设备所获净利的90%~99%。租赁合同如果订有一项留购权(不论行使这一权利的代价是什么)的规定,那么该合同则被视为租购(hire-purchase)合同,不能享受作为租赁的税收待遇。也就是说,英国税务当局将认为不是出租人而是承租人作为设备物主享受折旧及投资优惠和补助。然而,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租赁合同通常都包括一项承租人享有留购权的规定。因为那些国家的法律认为融资租赁合同是自成一类的交易契约,其主要目的是融通设备的使用权,转移所有权不过是从属活动。④租赁在税法上不享受特殊优惠。租赁作为一种对英国工业中期融资的重要方式,在税法上不享受任何特殊优惠,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与贷款购买平等地享受政府对工业提供的各种投资鼓励(即减免税制度)。不过,英国的租赁业在某些方面可以得到政府的行政扶植措施,如出租人作为设备所有者出租设备时,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助金,而且与直接购买设备的公司相同;英国设备的出口租赁可以在商业、政治风险、担保偿还贷款和以特别的国家利率提供资金这三方面获得出口信贷担保局提供的担保支持,但条件比出口贸易稍差一些,即出口信贷担保局承担担保范围内损失的90%,其余风险由出租人自己承担。⑤租赁业直接或间接地受政府各种政策约束。一是英格兰银行通过外汇管制,限制设置在海外的租赁设备享受税务优惠。英国承租人从海外出租人那里租用设备也必须得到英格兰银行许可,获得其所需外汇。二是租赁公司作为借款人,也要接受英国政府扩张或紧缩货币政策,即各种控制货币供应及信贷条件的办法。三是政府要求租赁公司制定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