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98页(216字)
以住宅建筑周期为存在期限的合作金融组织。它只接受社区范围内一定数量的要求建筑住宅的人为社员。每个社员都有向合作社借款的机会,贷款用建筑的住宅做担保,利用分周分月付款的方式偿还本利。这种每周每月收缴的还款,积存到相当数额,就集中贷给一个社员。谁先贷谁后贷,由社员大会民主议定,按议定的顺序分别贷款,直到全体社员都接受这种贷款并将贷款全部归还后,合作社即进行清理,分配盈利后,宣告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