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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合作金融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09页(747字)

韩国只有兼营而无专营的合作金融组织。韩国合作金融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一开始便是农业协同组合(即农业合作社)的一部分。农协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向农民提供农业物资,技术传授,信贷资金,收购、销售、加工农副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项服务。农协中央会是韩国农业合作社的中央组织,它下设县级办事处和基层农协。不仅农业信用合作由农协组织负责进行,全国的农业信贷银行组织和各级农业分行也都由全国农协中央总部领导。依照韩国农业合作法,农协中央会的业务包括:向农民提供资金,帮助农协开展信贷和其他业务;发放农业贷款;办理储蓄和定期存款;办理国内资金汇兑;作为政府、公共组织的银行代理;向国际组织或外国银行组织申请贷款。还有为农协社员和基层农协开展担保付款和期票贴现业务。其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农民和非农民存款;向政府、韩国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结汇资金和付款支票的负债。基层农协负责办理下列业务:①社员储蓄和存款;②向社员提供必要的贷款;③办理国内汇兑业务;④代理政府和公共组织及其他银行委托的

/业务。

农业协同组合在韩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一方面农协在农村储蓄和集聚资金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韩国几乎所有的农业贷款都是通过农协发放的。农协的主要优势在于:农协网点多,机构小而灵活,深入基层群众,对自己社员的农事活动和经济状况了如指掌,贷款能够准确地发放给农民并保证按期收回。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农协与政府配合得好,得到了政府各种配套政策的支持,特别是各种贷款都通过农协发放,几乎成了政府的信贷机构,大大巩固和提高了农协的威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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