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71页(197字)
亦称“稳定系数”。保险人为保证财务稳定而在保险费损失率的基础上附加的安全系数。保险人为了减少赔偿金额超过当年纯保险费的不利年份的出现,在制订保险费率时,在平均保额损失率基础上另加一定的保险系数,即另加一、二、三次均方差数值。根据概率论中正态分布曲线面积表,可以得出危险附加与不利年份的关系:危险附加越大,对保险人越有保障,但对被保险人负担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