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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责任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57页(351字)

职业责任保险的一种。保单对公司负责人在保单有效期内在公司任职时犯有错误行为而被索赔提供保险保障。错误行为是指实际的或被指称的失信、违反义务、疏忽、不作为、谎报,或被保险人在公司任职时犯有的其他不妥行为。保险单的保障分为两分部:第一部分保障公司负责人被索赔时无法从任职公司获得赔偿而蒙受的损失;第二部分赔偿公司在为其负责人辩护胜诉案中所支付的有关诉讼费用。除外责任主要包括:对他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灭失;在其他保险单项下可获得赔偿的索赔;对他人诽谤所遭受的损失;制造污染引起的损失;不忠诚行为引起的损失;任职公司同意支付的赔偿。保单实行期内索赔制,一般都规定较高的免赔额。赔偿限额为一年内所有索赔的累计限额,包括辩护费、诉讼费和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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