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34页(455字)
上海市保险人共同参加相互制约的保险行业法人社团。依据平等互利原则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或理事会。1907年成立,由华兴、华成经保、华安水火、华通、源安、源盛、华侨合众、万丰、福安等九家华商保险公司联合发起筹建。初名“华商火险公会”,第一任会长朱葆三,其目的在于联络同业感情,讨论同业间偶尔发生的保价事宜。1917年扩组为“上海华商水火险公会”。1928年接纳寿险公司入会,改名上海保险公会。根据《工商同业公会法》精神,1931年1月改组为上海保险同业公会。1931年10月又改名为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敌伪时期,1942年更名为上海特别市保险同业公会。抗日战争胜利后,重庆国民政府派员接管整理,1946年改组为上海市保险商业同业公会。解放后,经整顿于1950年11月成立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至1952年1月,上海保险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历时46年的同业公会宣告解体。改革开放后,原由独家垄断的保险事业复又发展为多家经营,1994年2月恢复组建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