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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债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99页(411字)

期限在1年以上,5年(或7年、10年)以下的债券。中期债券的期限,各国不尽相同。中国规定为1年以上5年以下,美国规定1年以上10年以下。中期债券分记名和不记名两类。记名式中期债券,须在债券正面记载本金、利息和购买人的姓名;转让时,原持有人应在债券背面上背书,背书需经有关商业银行鉴证(指合约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对于合约双方所签订合约的证明)和密押(指银行为保证资金等的安全而设计的秘案符号)。不记名中期债券则比较简单,谁持有债券,谁就是债券的合法所有者。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发行中期债券。美国的中期国债,由美国财政部发行,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分息票和支票两种,债券面额有10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0000美元和100000美元等5种;每个投资者购买新发行债券的最低限额为1000美元。在中国,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债和各家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大多是中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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