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00页(213字)
“民间债券”的对称。由政府及政府所属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分为三类:①国家债券。由中央政府发行,所筹资金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或支持重点项目建设。②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发行,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兴办地方公用事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等方面。③政府担保债券。由政府所属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所筹资金主要用于这些机构执行政策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共债券具有风险小、政策性强、数量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