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购“玉柴”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90页(568字)
1994年4月18日至4月20日,中国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玉柴”)法人股在STAQ系统停牌三天后,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光大公司”)顺利完成了对玉柴法人股的“协议标购”计划。至此,光大公司共持有玉柴6952万股,占8000万可流通法人股的86.91%,占总股本的17.84%。这是中国首例以“协议标购”方式实现的产权转让。
在1994年3月下旬,光大公司就开始在STAQ法人股市场上购入玉柴股份;4月15日,光大公司向STAQ系统提出标购玉柴的申请,经批准,光大公司发出公告:该公司已持有玉柴法人股1800多万股,占玉柴总股本的4.65%;愿以每股不超过6.3元的价格,继续购买玉柴法人股(玉柴股份当日收盘价为每股6.1元);光大公司还表示购进的玉柴股份将作为长期投资而持有,不再投入STAQ系统的买卖。由于STAQ系统规定,上市的定向公司其流通股票的数量不得少于2000万股,所以,在光大公司持有的玉柴股份近7000万股退出流通后,玉柴股份即被摘牌。光大此次不追求控股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主要目的是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采用“协议标购”方式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减少了股价的大幅波动,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