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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谈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96页(590字)

合资各方为争取各自的预期经济利益而进行磋商协调的过程。大体上可分为准备谈判和正式谈判两个阶段。其中,正式谈判是完成利益双方磨合的重要阶段,涉及商务、法律、技术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正式谈判的基本程序,一般包括双方进入角色、开局、确定谈判的议程、摸底、报价、还价、拍板、签约等环节。合资谈判的内容,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与出资方式;合资各方利润和亏损分提的比例;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合资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和任免;采用的主要技术设备和生产技术及其来源,提交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国内外销售比例;原材料采购方式;外汇资金收支平衡的安排;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职工来源、工资及福利待遇、劳动管理、劳动保险;违约处理,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合资谈判,应组成一个高效、高能的谈判班子。这是谈判前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合资谈判组织通常需要考虑:①谈判代表团的主要负责人、主谈人及专业辅助人员。谈判组织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谈判组织整体力量的发挥上。②制定工作规范,公布代表团成员的职责分工。如有必要,还应安排相应的培训。③建立谈判团与公司领导之间的联系通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两者间的随时沟通,使代表团与公司指挥者之间始终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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