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41页(1103字)
①基金证券。②基金组织或机构。它是按照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和股份公司的某些原则,运用现代信托关系的机制,以基金方式将各个投资者彼此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交由投资专家运作和管理,主要投资于证券等金融产品或其他产业部门,以实现预定的投资目的的投资组织制度。投资基金,在世界各国的名称不尽相同。在美国,称为共同基金、互惠基金或投资公司;在英国、日本等国,称为投资信托基金(简称“投信基金”)或单位信托基金;在中国,称为投资基金。投资基金,1868年产生于英国;20世纪20年代以后,进入美国;80年代以后,得到快速发展。到1994年底,美国的共同基金已达5371个,基金资产总额达到21620亿美元,基金持有人达到11490万人;日本的投信基金资产总额达5127亿美元,基金持有人(包括法人机构)达到2946万人;中国香港地区的单位信托基金达到1300多个,基金资产总额近500亿美元;1995年,英国的投信基金和单位信托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450亿英镑。在中国境内,1991~1993年间,投资基金快速兴起,目前共有投资基金71个。
投资基金特点,主要有:①贯彻“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基本原则。②贯彻股份公司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基金持有人有权参加基金持有人会议,有权就基金运作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有权参加基金收益的分配,有权分取基金的剩余资产等等。③运用现代信托关系。即投资基金组织(不论是公司型还是契约型)不自己运作基金中的资金,而是通过信托关系,将这些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经理人)运作,并由基金保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金的使用。④专家运作。即基金的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后,由投资专家进行运作和管理,主要投资于证券等金融产品或其他产业部门。⑤资金有专门用途并实行独立核算。基金资金虽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运作,但基金管理公司应单列账户,进行独立核算,不能将这些资金与自身的资产相混。⑥独特的投资组织制度。即是一种专门将个人或机构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进行集中投资的机构。
投资基金的功能,主要有:①集中个人和机构的闲散资金,集中投资于证券市场和产业部门,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发展,促进产业部门的发展。②运用专家力量,有效进行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利益。③将债券、股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特点进行组合,推进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发展。④运用现代信托关系,促进投融资组织制度的调整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