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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指数期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85页(514字)

合约持有者在合约有效期限内有权利按一定的协定价格买卖某种股票指数的一种期权形式。它的交易方式与普通期权类似,所不同的是在股票价格指数期权交易中,价格用股票价格指数点来表示,股票价格指数点数乘以合约乘数才是用货币表示的价值。大部分股票价格指数期权合约乘数为500。另一方面,由于股票价格指数期权合约的执行涉及多种股票,手续比较复杂,交易成本较高,难以实际交割股票,因此股票价格指数期权合约是现金交易合约。执行合约以现金结算。若盈利,买主可直接取得现金,若亏损,买主须向清算所补偿现金。盈亏的计算是用执行合约时的股票综合指数减去协定价格,再乘以该项股票价格指数的合约乘数。进行股票价格指数交易时,交易者要按交易所的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最早的股票指数期权交易是1983年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开始进行的标准普尔100的交易,该产品也是到目前为止最成功的股票指数期权合约。与普通期权交易一样,在股市行情与预期相反的情况下,合约持有者也可以放弃行使期权而仅损失期权费。股票价格指数期权也分为美国式和欧洲式两种。股票指数期权在期权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是目前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种期权交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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