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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贷款交叉违约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188页(372字)

借款人对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加速到期,则本贷款协议亦将被视为违约的条款。其主要意思是:如果一个借款人对本次以外的债务契约或协议违约,被债权人停止贷款,并追索本息;虽然对本债务协议没有违约,但由于上述情况发生,可以被看作本次债务协议违约,本次贷款协议的债权人有权停止继续发放贷款,追索本息。交叉违约属先兆性的违约,因为之所以对本次贷款以外的契约违约,一般是本身财务状况不佳,不能偿还本息,不能履约,这就是继续违约的兆头。如果本贷款协议的债权人坐视其他债权人将借款人的财产清理完毕,则本贷款协议的还款就没有保证。所以,一旦借款人发生对其他债务协议违约,则本债务协议贷款银行为防止其受偿地位的被损害,宣布或认定借款人对本贷款协议违约,同时向借款人追索欠款与本息,以防贷款银行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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