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比利时出口信贷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07页(756字)

比利时政府与私人部门紧密合作的机构。贷款由银行提供,保险由国家保险局提供。它由以下机构组成:①国家保险局(Office Nation)。负责提供保险的机构。该局为一独立的管理和金融实体,有时也代表国家叙作保险业务。②比利时信贷保险公司(Belgium credit Iusurance Company,简称COBAC)。一家私人公司,办理西欧国家出口信贷保险,其承保的每笔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均按固定比例分保给比利时设备出口促进委员会。③贴现保险公司(Institade Recompte etde Garantie,简称IRG)。该公司对银行贷款期2年以下的业务办理再贴现。其资本为10亿比利时法郎,最高业务量现在规定为1200亿比利时法郎。④出口信贷公司(creditexport)。该公司对贷款期在2年以上、金额3500万比利时法郎以上的出口给予中、长期贷款。它是一个非盈利机构,资金的44.55%来自公共部门,其余资金来自主要的商业银行。该公司现在资金1150亿比利时法郎,主要用贴现方式循环使用。⑤比利时设备出口促进委员会(Comite pourle Prometion des exportations des Biens d’Elquipement Bdges,简称COPROMEX)。按1967年皇家法令建立,成员系来自政府各部、国家保险局及出口信贷公司的官员。它隶属于比利时外贸部,负责提供出口信贷利息补贴。⑥比利时国家工业信贷银行(SNCI)。按1977年8月2日法案建立的比利时公共银行机构,其职能主要是促进出口融资,其余是自己筹集资金,有国家担保,方式是在国内外市场发行债券或借款。该行参加的出口信贷约占比利时全部出口信贷的25%~7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