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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金融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41页(1295字)

澳大利亚联邦储备银行正式成立于1960年,其主要职能是发行货币,负有中央银行的一般职能,如代理国家金库,实行外汇管理,执行货币政策等。联邦储备银行是政府的银行,代理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办理收支业务、支付福利金,办理公债发行、还本付息及买卖等业务。澳大利亚自1939年实行外汇管制以来,是外汇管制较严格的国家,至1983年始放松,财政部和联邦储备银行宣布外汇业务新规定:储备银行每天只公布外汇清算金额,汇率自由浮动,储备银行不干预远期外汇市场,银行经营外汇业务不须经过批准,取消外汇买卖的时间限制。澳大利亚的货币政策由联邦货币政策委员会制定,财政部长、联邦储备银行总裁均是委员会的成员。联邦储备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有很大的自主权,如与财政部意见一致,由总督决定。联邦储备银行执行货币政策手段,是贴现政策、存款准备金制度、公开市场业务和信贷管理。联邦储备银行对票据、有价证券办理贴现、再贴现业务,通过升降贴现率来调节金融与利息。它对商业银行规定按存款总额一定比率作为存款准备金存入联邦储备银行开立“法定准备金账户”,储备银行可根据金融市场情况及货币投放回笼的需要来增减比例。商业银行还须在储备银行开立无息清算账户,用以清算银行之间在票据交易所交换的票据及其与储备银行间的交易。储备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管理较严,规定最高利率,在最高利率范围内,银行可自行规定贷款利率。储备银行通常是通过经纪商进行公开市场业务,借以调节货币与信用。储备银行还兼办农业信贷业务。

澳大利亚商业银行可经营多种业务,如定期存款、中长期存款、出口信贷、外汇买卖以及信托等。此外,还设有清算和信用卡机构。由于澳大利亚是联邦国家,商业银行有联邦、州属和国营、私营之分。澳大利亚银行业公司属联邦政府,建于1960年,它控制澳大利亚联邦开发银行、澳大利亚储蓄银行、澳大利亚联邦商业银行等三家商业银行。

专业银行和储蓄银行是澳大利亚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银行以公私合营为主,主要有澳大利亚资源开发银行、澳大利亚银行出口信贷保险公司和澳大利亚初级农业银行三家。储蓄银行主要是吸收居民的储蓄存款,办理个人及建房贷款业务,也可以办理商业银行的业务。

其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澳大利亚的银行体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其业务范围很广,办理各种期限的贷款及分期付款消费信贷业务。由政府扶持的金融机构主要有:①澳大利亚产业发展公司。②保险公司。分为一般保险和人寿保险两种,均由所在各州政府的保险局负责管理。人寿保险公司聚集资金量大,其中联邦政府的证券要占到20%。③信用合作社。是为本社社员服务的信用组织,主要为州范围内企业的社员办理存、贷款业务,以及消费信贷业务。④货币市场经纪公司。帮助政府、公司发行证券、票据业务,是政府操纵货币市场业务的工具。⑤建房信用社。主要受州政府资助,办理建房贷款业务。此外,还有公营、私营的抚恤金及养老金基金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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