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虚假说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51页(244字)

在国际借贷活动中,借款人所作的关于自己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和商务状况的说明与保证具有不真实性,从而使贷款人所作出决定是在与事实不符合的基础上得出的。虚假说明包括:欺骗性的虚假说明、有疏忽的虚假说明和非故意的虚假说明三类。如果一方当事人以欺骗性的虚假说明诱使对方同他签订了合同,对方发现后可以撤销合同,并可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是属于有疏忽或非故意地作了虚假说明,则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判令撤销合同,或判令作出虚假说明的一方以损害赔偿代替撤销合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