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差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67页(244字)

香港间接税之一。为居民维持治安及市政服务的费用而征取的税项。最初主要是支付社会治安、消防警察的各种服务开支,在香港做警察有“当差”俗称,故称之为“差饷”。差饷每年由立法局根据市政财政需要和依照楼宇的每年可得租值(即为物业每年预料可得的合理租值)来制定税率。差饷可以由业主与住客协商,议定由何方支付。1993~1994年度的差饷税率为5.5%。物业税则由业主缴付,不能转嫁。差饷按每年可能得到的合理租值征收,而物业税获利时才按标准税率征收。

上一篇:博彩税 下一篇:赛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