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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70页(239字)

港府负责管理财经政策的首长。主要负责制定香港政府的财经政策、金融政策,管理香港外汇储备,并在财政科、工商科、经济科、工务科和金融管理局的协助下,全面监督香港财经工作。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的规定,每年向立法局提交政府的收支预算案。财政司是行政局和立法局中任当然官守议员,也是立法局财务委员会主要成员。此外,财政司也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的主席。其地位仅次于总督和布政司,是香港的第三号人物。1997年7月1日以后,财政司改称为财政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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